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540/2021-10953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2020年度黄岩区司法局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30 16:48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2021年3月19日至4月30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检查组对区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台黄审责报〔2021〕2号)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目前审计报告所列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经费等4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考虑到经费实际使用情况,我局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主动跟区财政沟通,核减法治政府经费预算10%。今后,我局将力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关于部分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同时我局将继续与区财政沟通,提高编外聘用人员预算定额,以免挤占项目经费。

3.关于违规列支审计费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向区帮教和调解协会收回了审计费1600元。

4.关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资金结余4.28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我局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及时将结余经费4.28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务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13.3万元未上缴区财政的问题。我局已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将非税收入13.3万元上缴区财政。

2.关于5件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我局将严格按照《黄岩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黄财预〔2020〕14号)中的规定发放各类法律援助补贴,改进扶持青年律师的方式方法,以更合理、有效的举措帮助青年律师成长。

3.关于未及时收取原黄岩公证处合租的房租费和物业费的问题。我局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补签了房租费和物业费的分担协议,并已收回房租费和物业费共计9.59万元。

4.关于其他应付款部分款项核算内容不清、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我局已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对不正常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其中区法制办咨询费退款、区委组织部清廉机关创建补助款等5.48万元已补计收入;2019年前发生的杂志书款返款、收回的聘用人员错发工资和汽车保险赔款等9笔共3.74万元已冲减相关费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等13.3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5.关于法律援助和村社区公共法律顾问等劳务费的支付方式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规范支付方式,以律所开票的形式将法律援助补贴和村社区公共法律顾问等劳务费支付给案件承办律师事务所(服务所)。

6.关于法律顾问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我局及时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协商,该事务所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延长8个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的承诺。同时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制定印发了《区司法局合同管理制度》(黄司〔2021〕29号),加强对法律顾问合同的管理。此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制定了《黄岩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黄司〔2021〕46号)。

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未定点的问题。我局已签订了公务接待定点协议,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

2.关于提前列支车辆加油费、结存购油款7.38万元的问题。我局已将款项上缴区财政局。

四、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矫正中心安装的部分智能化设备型号与要求不符的问题。我局已在审计期间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更换设备,今后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加强资产验收工作。

2.关于购置的部分设备变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制定印发了《区司法局采购管理规定》(黄司〔2021〕38号),今后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

3.关于购买的社区矫正服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补签了延期3个月的补充协议,并续签了服务合同。

4.关于签订调解服务合同及履约验收不规范的问题。我局补签了《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补充合同》,对原合同缺失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补充,加强履约验收管理。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在审计期间,我局已补记2.92万元固定资产入账,同时将成套设备重新按品名、数量进行卡片拆分后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原计划安装在北城司法所的“点名点验设备”已安装在矫正中心并投入使用。

六、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我局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收回超额支付工程款0.83万元。

此外,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修订完善了《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黄司〔2021〕30号)、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黄司〔2021〕26号)。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着重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履约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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