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
发布日期: 2021-11-29 11:1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字体:[ ]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 1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1

(二)规划修编过程 3

二、规划背景 5

(一)区域自然条件分析 5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7

(三)经济发展趋势 8

(四)土地利用现状 10

(五)上一轮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1

(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 14

(七)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 15

(八)上一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6

(九)2006-2009年的执行情况 20

三、土地利用规划基础数据 20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20

(二)规划基数转换 21

四、规划指标分解 25

(一)分解原则 25

(二)分解依据 25

(三)分解的主要规划指标 26

(四)分解方法 26

五、主要规划内容说明 28

(一)关于国土生态用地布局 28

(二)关于耕地、基本农田保护 28

(三)关于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30

(四)关于中心城区范围 31

(五)关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划定 32

(六)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潜力调查分析 32

(七)关于村庄综合整治 34

六、规划方案比选及评价 35

(一)方案说明 35

(二)方案评价 35

(三)推荐方案 36

七、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37

(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37

(二)与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 37

(三)与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衔接 38

(四)与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 38

(五)与其他相关规划和调查成果的衔接 39

(六)汲取公众意见 39

八、其他重要问题的说明 39

(一)关于基础数据 39

(二)图件编制 40

(三)机动指标的安排 40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黄岩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9月开始编制,到19989月规划基本完成。规划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一轮规划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在规划执行中也反映出科学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规划修编迫在眉睫。

1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但由于近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一系列重大工程提前组织实施,致使上轮所确定的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等都已提前实现。当前出现了规划预留空间不足,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现难度加大;外来人口相应配套设施用地不足;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艰巨空间布局不合理急需调整等许多问题。而未来十几年,是黄岩区加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得十分紧迫。

2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围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支撑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3各类专项规划的完成,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协调与落实

近几年以来,黄岩区各部门先后编制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交通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分区规划、水利设施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各行业规划提出的建设需要落实到土地空间上,各类建设用地需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以统筹、协调与平衡。

4适应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土地利用规划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同时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内涵和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重点控制城乡居民点和各类园区用地,着重对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和整合,大力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要予以保障,同时要严格掌握用地标准,防止重复建设。二是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与标准农田。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关于保护耕地的决策,从严确定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在与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严格确定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数量;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确保现有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二)规划修编过程

黄岩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3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51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文件的要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黄岩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规划大致经历了以下过程。

1、基础资料调查收集

200510月-11月,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黄岩区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分小组到各个乡镇实地调研、访问和收集相关资料,掌握了第一手材料。通过资料调查收集以及分析,基本掌握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本轮规划修编所需基础资料。

2前期研究

200512月-20067月,在基础资料调查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完成了六个专题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报告、相关专题图件等。

3规划大纲

20067月-200811,规划修编工作小组按照国土资源部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6]31号文的精神,进一步与发改委、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规划衔接,更加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土地、集约用地,听取各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编制规划大纲,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实,编制完成《规划大纲》、《规划大纲说明》及相关图件。200811月,省国土资源厅以浙土资厅函[2008]897号文件通过大纲审查。

4、规划基数转换

200812-200911月,开展规划基数转换。黄岩区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外业调查,通过数次基础数据的调整、检查、分析,完成地类细化调查及地类归并、农转用、违法用地调查上图等工作。

5、规划指标分解和规划布局

200912-20106月,编制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分解方案和规划布局。区级领导多次听取了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期间对指标分解进行调整,形成指标分解初稿,在重点乡镇布局的基础上对指标分解方案进行了细化调整。

6、规划文本、说明编写

20107-20109月,编写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前期规划补充调查、调查以及资料分析、区域定位、发展方向、指标分解、各乡镇土地利用控制、各类用地协调、与相关节规划衔接等。其中前期规划补充调查,是为了保持规划的现势,是在土地利用总体前期工作成果、大纲的基础上,再次补充调查了黄岩区域环境、历史文化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现状土地利用情况,调查方式采用了现场踏勘调查、访谈和座谈会调查、文献资料的运用。

7、规划成果上报

20109月,黄岩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等对规划成果进行听证论证,修改完善后的成果于201010月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规划背景

(一)区域自然条件分析

1、地理位置

黄岩区位于浙江中东部,靠近沿海,东与椒江区、路桥区相连,南与温岭市、乐清市毗连,西接永嘉县和仙居县,北界临海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7´-121°20´,北纬28°27´-28°41´之间,区境似长方形,东西长55公里,南北宽25公里,土地总面积988.64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黄岩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丘陵山地,括苍山支脉自西入境,主峰大寺尖海拔1252.5米,自东延伸,经宁溪、头陀至马鞍山,海拔千米以上有白峰尖、仰天坞、望海岗。雁荡山支脉自西延伸至院桥和城区。中东部为平原,河网密布,田园平整。全区地貌概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全区山地丘陵面积676.11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68.30%;河谷平原面积123.73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2.50%,水网平原面积190.06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9.20%。

3、气候条件

黄岩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海洋性暖湿气团和台风影响强烈,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全区年平均气温17℃,常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955小时。无霜期为259天,境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675.8毫米左右。黄岩区气候温暖,光、热、水资源配合良好,适于多种农作物、果树生长,利于多熟制农业的发展。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台风、干旱、洪涝、春季低温阴雨和冰雹。

4、土壤

本区主要的土壤类型有红壤土、黄壤土、潮土和水稻土。红壤主要分布在海拔600-700米以下的低山丘陵区,以种植水果为主,亦有一部分低丘缓坡山地种植甘薯、马铃薯和大小麦等旱粮作物;黄壤分布在600-700米以上山地,主要为林业用地;潮土分布在各类冲积平原,海拔3-50米,主要种植旱粮和柑桔等果木,是河谷平原和山口冲积平原的主要土壤;水稻土遍及平原和山区。

5、水系

黄岩境内江河溪流纵横,境内有河流120余条,河床浅狭,易受山洪、海潮挟带泥沙涨塞,境内主要河流有永宁江、黄岩溪、西江和南官河等。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黄岩区是温台沿海带中重要的地区之一,地处我国经济增长最为迅猛的,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位居宁波、台州、温州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最为活跃的城市群的中心地带,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镇群及温台沿海城镇体系结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黄岩区是温州、台州与宁波、杭州进行陆域联系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城镇群及环杭州湾城镇群与浙南地区及福建省联系的重要通道。

黄岩区土地总面积988.64平方公里,共辖8个街道,11个乡镇。2005年末户籍总人口57.86万人,非农业人口10.59万人。全区平均人口密度586/平方公里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三次产业比例为6.7:54.1:39.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21098元,财政总收入达17.2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33亿元。

(三)经济发展趋势

黄岩经济发展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进行,受到温台城市群发展的次环境影响,在台州经济发展的小环境中稳步发展。

1、产业经济发展阶段

黄岩的经济发展是和整个台州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分析黄岩的产业发展阶段,主要还是看台州的产业发展阶段。20多年来,台州产业经济发展大体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80年代中期是台州发展的第一阶段,著名学者费孝通把这个阶段台州的经济发展称为“小商品、大市场”。台州从发展商品经济,发展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从而找到了最低有效启动点。第二阶段,从80年中期到90年代初。80年代中期以后,家庭工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走向联合,同时产生了股份合作制经济,实行了企业组织制度的创新。第三阶段,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进行内部产业调整和深化,转变经济形象,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第四阶段,党的十五大以后。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开始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同时相应的发展第三产业和其他与现代化密切相关的产业。第五阶段,“十五”后期到“十一五”,主要推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块状经济是台州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有些块状经济已经形成特色产业、专业市场、小城镇三位一体联动发展的格局。黄岩目前是台州的工业园区集聚地,是台州工业的主要支撑之一,是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的主要力量。

2、产业结构变化趋势

单独考察黄岩的产业结构是意义不大的,因为黄岩的经济与台州市区的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产业互相补充,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从台州的产业发展,来看黄岩的产业发展。综合考虑台州三次产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将三次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三次产业积累发展阶段(1989-1992),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三次产业发展延续以往的发展模式,发展速度比较缓慢。二产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改变,增长速度较低。一产增加值从1990年开始低于三产,但是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依然非常缓慢。总的来说,这个阶段虽然台州产业结构已经转变为“二、三、一”,但是由于二产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更本改变,因此带动能力不强。整个国民经济仍然处于积累阶段。

②二产主导发展阶段(1992-1999),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经济发展飞跃式发展,第二产业增长模式发生根本改变,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普遍增长,第三产业同时得到较快发展。从1992年开始,台州国民经济开始飞速发展。其中第二产业增长起到主导作用,增长速度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第三产业稳步较快增长。

③二产与三产共同发展阶段(1999-2005),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工业发展模式发生改变,经济增长开始平稳高速发展,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超过第二产业,呈现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态势。

黄岩目前处于台州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是台州二产发展的主要经济成分。因此,在台州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背景下,黄岩势必要承担一部分工业用地和其他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任务,取保实现经济发展目标。

(四)土地利用现状

黄岩区2005年土地总面积为98863.5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3914.6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537.61公顷、未利用地面2411.28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4.88%12.68%2.44%

1、农用地

全区农用地面积83914.61公顷。

1)耕地面积1679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8%。耕地分布比较广泛,以院桥镇、北洋镇和头陀镇比重最大。

2)园地面积11330.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6%果园尤其是桔园的比重较高,主要分布在永宁两岸的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澄江街道、江口街道、新前街道、高桥街道及头陀等乡镇,主产优质水果包括蜜桔、杨梅、枇杷、葡萄和猕猴桃等。由于土地适宜性及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农业产业结构变化较大,近年来平原粮地改果园的情况比较严重,占用了不少优质粮田。

3)林地面积5370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33%黄岩区境内多山,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除了东部的江口街道、中部的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高桥街道外,其他乡镇的林地比例均超过30%,其中富山、屿头、山洋、平田、茅畲和上郑六个乡的林地比例都接近或超过60%。林业结构中以用材林为主,防护林和经济林比例相对较低。

4)其他农用地面积2084.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

2、建设用地

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2537.6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093.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9%,其中城市用地2778.93公顷,建制镇用地1223.87公顷,村庄用地3941.73公顷,独立建设用地38.20公顷,采矿用地111.0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367.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2%,其中铁路用地42.41公顷,公路用地648.17公顷,水库水面用地3455.2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20.8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6.59公顷,其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6.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3、未利用地

全区2005年未利用地面积241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其中水域面积(河流水面)1804.22公顷,滩涂沼泽面积37.2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569.85公顷。

(五)上一轮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原上级下达给黄岩区1997-2010年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633.33公顷(9500亩),经追加后确定的指标为647.92公顷(9718.8亩),到2005年底实际使用的计划指标为431.73公顷(6476亩),占规划总指标的66.63%。使用折抵指标821.93公顷(约1.2万亩)。

2、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6256.36公顷(9.4万亩),根据土地利用更新数据,按照老分类口径2005年底黄岩区建设用地面积达到7274.09公顷(10.9万亩),而实际面积超出了规划指标1017.73公顷(1.5万亩)。

3、待置换用地使用情况

2000年划定“待置换用地区”1329.60公顷(约2万亩),经上级追加和有偿调剂后调整为2077.92公顷(3.1万亩)。到2005年底,已使用折抵指标821.93公顷(约1.2万亩)。

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的1997-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为13273.84公顷,保护率82%2001年和2002年对局部地块进行调整,委托三门易地代保基本农田133.33公顷、湖州代保333.33公顷、温岭代保10公顷,农保指标调整为12797.18公顷,农保率下降到79.06%

5、补充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原下达补充耕地控制指标为1033.33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耕地689.61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343.72公顷。经上级核减后补充耕地指标调整为98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636公顷,土地整理增加344公顷。1997-2005年实际补充耕地625.87公顷,已经完成整个规划期补充耕地指标的67.54%,其中土地开发增加306.4公顷,土地整理增加319.47公顷。其中2001年委托三门县易地补充耕地20公顷,2002年委托台州市造地中心易地补充耕地33.33公顷。

6、生态退耕和灾毁减少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规划期间生态退耕指标56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指标40公顷。截止到2005年底已完成生态退耕面积509.01公顷,灾毁减少耕地1.69公顷。

7、耕地保有量控制执行情况

1996年末耕地总面积16187.61公顷,上轮规划原下达2010年耕地保有量15987.61公顷。长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里追加建设占用耕地4.5880公顷。江口街道椒江堤外企业搬迁项目,追加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0公顷。1999-2003年从外地有偿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668.13公顷,2003年委托三门和市级易地垦造耕地53.3333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应该减掉从外地调入的折抵指标调整为15251.55公顷。造成耕地面积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设用地需求量大而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较大,生态退耕的面积较大。

(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

“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低效建设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

1、对照、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依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国家下达给黄岩区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633.33公顷,年均可建设占用耕地45.24公顷,经追加后确定的指标为647.92公顷,到2005年底实际使用的计划指标为431.73公顷,占规划总指标的66.63%,使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折抵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821.93公顷,合计建设占用耕地1253.66公顷。

2、对照、查清低效用地数量

据低效用地专项调查表明,黄岩区低效用地合计480公顷,规划期内可调整利用面积230公顷,其中城镇(含园区)用地面积180公顷(含可调整利用面积80公顷),农村居民点200公顷(含可调整利用面积100公顷),独立工矿150公顷(含可调整利用面积50公顷)。按交通流量和供水状况评价,黄岩区的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都处于高效利用状态。


 

3、对照、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1996年末全区耕地总面积16187.61公顷,上轮规划原下达2010年耕地保有量15987.61公顷。1999-2004年全区从外地有偿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668.13公顷。长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里追加建设占用耕地4.5880公顷。江口街道椒江堤外企业搬迁项目,追加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0公顷。这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应该减掉从外地调入的折抵指标调整为15251.55公顷。2005年全区耕地总面积15151.45公顷,比2010年的规划保有量还少100.1公顷。

根据上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台州市下达黄岩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273.84公顷,2004年基本农田实际划定面积12889.44公顷,占全区2004年耕地总面积15151.45公顷的85.07%,达到了上轮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4、对照、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

1997-2004年黄岩区无违法批地现象,但有违法用地现象。1997-2004年黄岩区违法农用地总量为218.80公顷,全部得到查处;其中违法占用耕地192.83公顷,也全部得到查处。

(七)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

1、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

黄岩区针对建设用地利用粗放,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对不足的矛盾,在规划期间努力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旧城、旧镇改造,有步骤地撤并自然村、消灭空心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采用优惠政策和必要的限制措施,以城镇为依托,正确引导同一性质和功能的企业、工业项目用地向工业区集中。根据统计,黄岩区建设用地单位面积二、三产产值从1996年的48.36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11.07万元/公顷,建设用地的用地效益大大提高。

2、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

1997-2005年间,黄岩区、乡(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黄岩区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规划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各级领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及用地单位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将地方的经济建设、城市化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紧密结合,主动地将城市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等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用地保障机制的“龙头”位置,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共识,按规划用地的法律意识在城乡建设中得到广泛宣传。

(八)上一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规划控制指标刚性过强,规划布局与客观实际需求偏差较大

在上一轮规划的编制中,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和土地利用特点缺乏透彻的分析。规划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后,刚性很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需把指标落实到地块,不必要根据乡镇经济发展趋势来进行用地需求方面的预测了。乡镇的规划控制指标类型过多,有些规划指标比如灾毁耕地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按照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用地布局一旦确定与批准,建设留用地的范围不能随意变化,而在规划实施中,由于建设项目的动态性,定位、定量都比较难,规划的建设留用地与实际的建设项目选址存在一定程度的定位、定量偏差,这就加大了规划的实施难度。

2、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偏紧,耕地占补数量与质量平衡难度大

黄岩区人多地少,为了保护耕地与粮食生产安全,上级规划下达给下级规划建设占用耕地等控制指标是必须的。但是,控制指标下达时除依据黄岩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等因素之外,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一次性下达的指标很难满足黄岩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根据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建设的分配原则,自上而下分解,到编制乡镇规划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普遍不足。

从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看,农保面积偏大,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的约束,矛盾突出。随着建设用地量的增大,补充耕地难度进一步增加。一是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二是土地开发难度越来越大;三是投入成本越来越高。

3、规划实施缺乏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上一轮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仔细考虑规划实施可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也没有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分析论证。由于历史的原因,上一轮规划中没有考虑城镇占用耕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对生态产生的破坏,规划图上没有明确标注出土地的生态敏感区、土地开发整理的区域以及禁止土地开发区,对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维持生态平衡所必需的湿地、水域等用地在土地开发整理时未加以任何生态影响评价,只追求增加耕地,力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却不利于生态建设。

4、缺乏公众参与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编制到实施的过程中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

5、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够,规划的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已经明确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而其他部门则属于用地部门,在土地利用关系中,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是管理者,后者是被管理者。在土地的利用管理上,都必须服从土地的统一管理、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就难以形成统一的、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但是,在上一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还未能对其他部门的土地利用行为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城镇体系和乡镇规模以及园区建设都缺乏约束力。土地管理部门受同级政府领导,并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上下级土地管理部门之间只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只能是同级政府的办事机构和同级政府意愿的执行者。此外,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居高不下,有些违反规划的用地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6、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在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黄岩区在盘活存量土地、节约用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在部分乡镇仍然存在,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和村庄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节约土地、集约用地的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7、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科技保障相对缺乏

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黄岩区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既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又确保了耕地总量不减少,但是耕地保护有时偏重数量,忽视质量,缺乏相应的耕地保护质量监督机制。建设用地上,还存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现象,与日益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形成鲜明的对比。虽然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期间,黄岩区加强了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但全区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相对缺乏,科技的投入和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

(九)2006-2009年的执行情况

黄岩区20062009年已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地块图斑面积727.4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20.21公顷,具体详见附表。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下达指标为12381.13公顷,2009年执行情况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381.13公顷;2006-2009年补充耕地为0公顷,2009年的执行的耕地面积为13205.35 公顷,与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相差627.98公顷;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8809.75公顷,超出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43.75公顷。

三、土地利用规划基础数据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黄岩区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据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全区土地总面积98863.5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326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22%,建设用地面积1318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4%;未利用地面积241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农用地中其中耕地1320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6%;园地14240.29公顷,占14.40%;林地53699.12公顷,占54.32%;其他农用地2115.89公顷,占2.14%。建设用地中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809.75 公顷,占8.91%,交通水利建设用地4312.09公顷,占4.36%;其他建设用地63.28公顷,占0.06%。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180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滩涂沼泽面积为37.67公顷,占0.04%,自然保留地面积576.21公顷,占0.58%。

(二)规划基数转换

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的要求,对黄岩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分析,并经分类转换形成土地利用规划基数。

1、基数转换原则

1)用途管制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2)依法核定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法合规、严格核定,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衔接可行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四查清、四对照”等调查研究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有效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4)综合平衡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遵循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总面积不改变的原则,转换前后的土地总面积保持一致。

2、基数转换方法

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耕地不再细分为三级类,归类入规划基数中的耕地。

2)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分别归类为规划基数中的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

3)建设用地转换中,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在根据实际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其中独立工矿经两规衔接后计入城镇范围的纳入建制镇用地,其余的独立工矿归入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农居点已划入城镇范围的纳入建制镇用地,其余归入村庄用地。

4)原变更调查中归入建制镇、独立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的对外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在基数转换中转换为相应地类。

5)水域、滩涂沼泽、未利用土地等其他地类可参照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6)违法用地已经处理并补办手续的,按建设用地认定;未经处理补办手续的,按违法事实前地类认定。

3、基数转换结果

经基数转换,农用地面积由83260.65公顷增加为83914.5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由13185.11公顷减少为12537.71公顷,未利用地面积由2417.74公顷增加为2411.28公顷,具体地类转换结果见表3-2


3-2规划基数转换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转换前土地利用现状

转换后规划基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98863.50

100.00

98863.50

100.00

农用地

小计

83260.65

84.22

83914.61

84.88

耕地

13205.35

13.36

16791.00

16.98

园地

14240.29

14.40

11330.01

11.46

林地

53699.12

54.32

53709.40

54.33

牧草地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8.63

0.01

8.63

0.01

农村道路

790.53

0.80

790.47

0.80

坑塘水面

247.26

0.25

217.74

0.22

农田水利用地

134.46

0.14

134.46

0.14

田坎

935.00

0.95

932.90

0.94

建设用地

小计

13185.11

13.34

12537.61

12.68

城乡建设用地

城市

2952.06

2.99

2778.93

2.81

建制镇

1288.29

1.30

1223.87

1.24

集镇


0.00


0.00

村庄

4422.68

4.47

3941.73

3.99

采矿用地

146.72

0.15

111.05

0.11

独立建设用地


0.00

38.20

0.04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44.85

0.05

42.41

0.04

公路用地

590.51

0.60

648.17

0.66

机场用地


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

0.57

0.00

0.57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

水库水面

3455.27

3.49

3455.27

3.49

水工建筑用地

220.88

0.22

220.83

0.22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63.28

0.06

76.59

0.08

特殊用地


0.00


0.00

盐田


0.00


0.00

未利用地

小计

2417.74

2.45

2411.28

2.44

水域

河流水面

1803.86

1.82

1804.22

1.82

湖泊水面


0.00


0.00

滩涂沼泽

37.67

0.04

37.20

0.04

自然保留地

576.21

0.58

569.85

0.58

 

 

 

四、规划指标分解

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相关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和城乡用地总规模作为黄岩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其他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万元二三产GDP用地量等作为预期性指标。全区的各项控制指标在省下达给黄岩区的指标的基础上,略有调整。

(一)分解原则

1、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2、保障社会、粮食和生态安全;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4、兼顾绩效与公平;

5、综合平衡、统筹安排;

6、保障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用地。

(二)分解依据

全区的指标分解根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节约集约用地的程度、乡镇规模、重点工程的面积、环境容量及可持续利用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分解的主要规划指标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精神,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高效率的原则,黄岩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三个约束性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三个预期性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分解到各乡镇。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4-1  黄岩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耕地保有量

(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人)

万元二三产增加值用地量

(平方米)

13833.33

12381.13

7466

3091

111

30

备注:根据浙政土审〔2009〕12号文件,下达给黄岩区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18.82万亩(12546.67公顷),在台州市市级规划核减为12381.13公顷。下达给黄岩区的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为2933公顷,市级追加指标调整为3091公顷。

 

(四)分解方法

1、分配范围

规划指标按照市工业平台、中心城区和其他乡镇进行分配。

2、需要分配的规划指标

本次分配的规划指标从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入手,根据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推算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三个约束性指标。

3、新增城镇工矿规模分解指导思想及方法

新增建设用地分解指导思想:优先保障发展用地、全力确保城市用地、合理安排其他用地。

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分配的方法为:扣除2006-2009年已农转用指标——>留出城区指标——>预留机动指标——>剩余空间分配给9个乡镇。

4、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法

 1)规划基本农田

各镇的规划基本农田指标采用耕地平衡法,公式为:

各镇规划基本农田=规划基期耕地保有量-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规划一般农田数

2)规划耕地保有量

各镇规划耕地保有量采用动态增减法,公式为:

各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基期耕地保有量-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规划补充耕地量

耕地补充量主要来源于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用地复垦、农地整理等。

3)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各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采用分类法,公式为:

各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留现状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规划缩减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五、主要规划内容说明

(一)关于国土生态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将黄岩区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用地调整为适宜保护区保护用途的其他用地。

设立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佛岭水库饮用水源秀岭水库饮用水源三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喝陆域范围,佛岭水库饮用水源和秀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水库集雨区内的全部水域和陆域。设立划岩山核心景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区、城市绿心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大寺基自然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区。

(二)关于耕地、基本农田保护

1、存在问题

1中低产田比例较大2005年全区中低产田约7000公顷,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4 %。造成农田产量低下的原因:地形高低不平,地类交叉;涝渍害严重,排涝能力弱;干旱缺水,抗旱能力低下;管理粗放。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耕地重用轻养情况比较普遍。耕作中有机肥与无机肥比例失调,秸杆产出多还田少,绿肥面积、豆科作物面积逐年减少,土壤肥力下降,耕性变差。近几年来,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建设、道路建设、工业发展等占用的大都是粮田和熟地,而造田造地、土地整理形成的耕地耕作层浅、保水保肥性差。同时,土壤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尤其是水网平原的农田,由于水质的污染加之近年来大量使用化肥、农药,致使农田土壤环境变坏,影响农作物产量和产品质量。

2)优质耕地细碎化加剧由于受小农经济思想束缚和农田使用制度的影响,耕地呈现细碎化。农田面积小而不规则,农宅分散,再加上部分建设用地的影响,产生三角田、狭长田,形状各异,直接影响农业规模经营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

3农田抗灾能力较弱。黄岩区多山区,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丘陵山地,括苍山支脉自西入境,主峰大寺尖海拔1252.5米,自东延伸,经宁溪、头陀至马鞍山,海拔千米以上有白峰尖、仰天坞、望海岗。境内地貌有山地、丘陵、平原三种类型,全区山地丘陵面积占全区面积的68.30%。山地、丘陵地区由于开垦荒山造成的植被蓄水能力下降,抗自然灾害能力低

2、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重点

1)耕地保护重点。耕地的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灾毁等原因。农业内部用地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可逆转性比较大,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生态环境改善、政策调整,非耕农用地可逆转为耕地,但建设占用地耕地则可逆难度大,而且东部连片河谷平原既是全区优质耕地的集中地,又是黄岩区城市化发展空间,耕地保护与建设的矛盾突出。因而在本规划方案中耕地保护突出重点:通过区级规划方案分解下达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规划建议结合黄岩区的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严格补充耕地质量;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方位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以弥补建设占用部分优质耕地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在于分区域妥善定位基本农田功能。黄岩区优质耕地集中区,是区域工业最发达的平原丘陵区域,而且其基本农田(耕地)的生产功能也正不断弱化,而其他功能如生态服务功能、观光休闲旅游、绿色隔离带功能等则逐步增强;其余区域基本农田主要功能仍然在于确保全区的粮食生产能力。

(三)关于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1、现状

根据2005年黄岩区统计年鉴,黄岩区户籍总人口为57.86万,另有外来常住人口20万人,城市化率50%。

2、预测

户籍人口预测:2005年黄岩区户籍人口57.86万人。从19972005年得人口变化看出,黄岩区近几年得户籍人口逐年增加,年平均增长率为4‰,2005年的自然增长率5.01‰,经预测2010年户籍人口为60万人,202063万人。


5-1   黄岩区1997-2005年城镇人口统计表      单位:万人、%

年份

总人口(万人)

城镇人口(万人)

城市化水平(%)

1997

56.73

20.94

36.9

1998

56.77

22.49

39.62

1999

57.03

26.9

47.17

2000

57.27

27.3

47.67

2001

57.01

27.52

48.28

2002

57.09

27.81

48.71

2003

57.19

28.02

49

2004

57.47

28.32

49.28

2005

57.86

28.93

50

 

外来常住人口预测:黄岩区的现状产业发展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还将加快,预计至2010年外来常住人口为20万,至2020年外来常住人口为22万。

5-2  黄岩区2010、2020年城镇人口预测表       单位:万人

年份

2005

2010

2020

总人口

73.6

80

85

城镇人口

36.9

48

67

城市化水平

50%

60%

80%

(四)关于中心城区范围

台州市中心城区黄岩片主要包括东城街道(1744.41公顷)、南城街道(1927.77公顷)、西城街道(1967.34公顷)、北城街道(3312.64公顷)、澄江街道(3474.26公顷)、江口街道(3122.70公顷)、新前街道(4746.18公顷)、高桥街道(1990.60公顷)、沙埠镇(4408.50公顷)和院桥镇(7982.55公顷),共8街道和2个镇,控制面积为34676.95公顷。

 

(五)关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划定

本次方案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以“禁止建设-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的次序,对区域土地进行空间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

在与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充分衔接基础上,将区内的六大生态林保护区、湿地保护核心区、水源保护核心区等划为禁止建设用地。

2、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包括现状保留的城乡用地和近期急需建设的城镇、工矿用地以及新增村庄用地。城镇建设的重点区域为中心城区、宁溪镇、头陀镇等,新增村庄建设在各镇都有分布。

3、有条件建设区

在综合考虑基本农田能落地、耕地保有量能达到、城镇增长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潜力、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城镇和中心村发展方向,划定合理的有条件建设区。

4、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农居点规划控制范围之内、中远期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需缩减的区域与一般农田、基本农田等。

(六)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潜力调查分析

黄岩区的低丘缓坡资源作为全区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低丘缓坡资源为黄岩区今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作用将越来越显著。

1、潜力构成

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调查分析,规划期内黄岩区可供开发的宜耕低丘缓坡资源1883.04公顷。宜耕的低丘缓坡资源,主要由分布在澄江街道、屿头乡、宁溪镇、北洋镇和沙埠镇等。

2、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根据黄岩区内自然资源分布差异与低丘缓坡区位的关联度,以资源丰度、人口密度和开发方式的区域差异等生态特征为区分依据,将黄岩区低丘缓坡土地生态功能划分为东部生态城镇协调发展圈层、中部重点生态旅游综合发展圈层和西部重要生态保障圈层“三圈层”生态功能区。

东部生态城镇协调发展圈层:在黄岩区东部,包括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新前街道、江口街道、澄江街道、高桥街道和院桥镇。

中部重点生态旅游综合发展圈层:位于西部山区和东部平原结合部,包括北洋镇、头陀镇、茅畲乡、沙埠镇。

西部重要生态保障圈层:位于黄岩区西部,是黄岩区主要山地和丘陵分布区,范围包括宁溪镇、屿头乡、上郑乡、上洋乡、富山乡和平田乡。

3、各乡镇可开发为耕地的低丘缓坡资源潜力

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黄岩区的低丘缓坡宜耕面积1883.04公顷,在14个乡(镇、街道)有分布,其中潜力最大的是北洋镇,其次是屿头乡,潜力最小的是高桥街道。

51 黄岩区低丘缓坡耕地开发分乡镇规划表

乡镇名称

面积(公顷)

比例(%)

北城街道

21.94

1.17

澄江街道

232.71

12.36

高桥街道

6.29

0.33

富山乡

132.66

7.04

宁溪镇

239.12

12.70

上郑乡

31.38

1.67

屿头乡

255.23

13.55

北洋镇

287.39

15.26

上垟乡

90.21

4.79

平田乡

94.77

5.03

茅畲乡

30.62

1.63

头陀镇

64.48

3.42

院桥镇

144.88

7.69

沙埠镇

251.36

13.35

合计

1883.04

100

 

4、规划落实低丘缓坡开发面积

根据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补数量质量相当等政策,规划期间拟开发低丘缓坡资源1534.17公顷,作为规划实施期间耕地补充。

(七)关于村庄综合整治

根据村庄布点规划,黄岩区规划期间需退宅还农3124.80公顷,退宅还农应遵循因地制宜,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其他农用地则其他农用地。根据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要求,规划期间需退宅还耕面积1166.85公顷。

六、规划方案比选及评价

(一)方案说明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制定了两套规划方案。方案一严格按照省政府、台州市政府分配给黄岩区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落实。        方案二根据黄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和规划大纲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综合权衡确定。

1、方案一确定的具体控制性指标为: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381.13公顷;

耕地保有量:13833.33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7466公顷;

新增用地总规模:3091公顷。

2、方案二确定的具体控制性指标为: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168公顷;

耕地保有量:1240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共增加454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52公顷。

新增用地总规模:7600公顷。

(二)方案评价

1、方案一

方案一体现了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严格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但是用地规模与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预期差距较大。特别是规划城乡用地规模比黄岩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规模8809.75公顷还小1343.75公顷,这就意味着黄岩区今后如果要新增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就必须通过区域统筹,减少现状存量城乡建设用地,也就是说城乡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内部“移位”,城乡建设用地非常紧张,需要通过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城乡统筹精细化布局。

2、方案二

1)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12400公顷。在粮食自给率取45%能基本保证黄岩区人口粮食消费基本自给情况下,需要保证的耕地面积为12400公顷。

2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168公顷。从粮食生产安全和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出发,规划年需要保证的耕地面积为12400公顷,农保率取上轮规划水平82%,则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168公顷(15.2万亩)。

3)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城镇建设用地共增加了454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净减52公顷。

4)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占用基本上能够优先保障城镇、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体现供给引导合理需求

(三)推荐方案

考虑到下级规划必须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将方案一作为本次黄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推荐方案。

 

七、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黄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扎实地做好与黄岩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黄岩区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努力把黄岩区建设成为富有成长力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富有活力的民营经济先导区、富有实力的先进文化创新区和富有魅力的现代化生态型主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中走在台州市前列。本规划依据这一目标,结合台州市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量,制定集约用地水平提升目标。

根据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确定各类产业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保障黄岩区规划期内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与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

台州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侧重点有所不同,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更多关注保障发展、布局合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多关注保护资源、保障供给,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在进行两规衔接时,首先要确保基础数据衔接、指导思想统一和规划目标衔接,在此基础上,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综合分析城镇化战略、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产业发展等,做好建设用地规模衔接、耕地占补平衡衔接、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衔接、规划时序衔接和规划实施措施衔接,最后获得两规衔接成果,包括两规衔接土地利用现状图、近期两规衔接土地利用规划图(含控制规模空间布局和弹性增长空间布局)、远期两规衔接土地利用规划图(含控制规模空间布局和弹性增长空间布局)等成果图件。

(三)与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衔接

根据生态功能区规划,黄岩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只划分为一级,相当于省级生态功能分区体系等级中的第四级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环境功能小区。黄岩区划定了6个禁止准入区,3个限制准入区,6个重点准入区,2个优化准入区。本轮规划在划定禁止建设区时与生态功能区进行了充分衔接。

(四)与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

与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部门紧密沟通,根据各类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性和建设时序,进行排序,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调控的作用

(五)与其他相关规划和调查成果的衔接

1、与旅游规划的衔接。将重点休闲旅游等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综合取舍确定最终规模与布局。

2、将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衔接,确保农业用地布局合理性。

(六)汲取公众意见

在充分考虑各部门间协调的同时,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工作中来,在建设用地分部门预测时,调查了解公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期,充分考虑了其对改善城镇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以使各项预测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在规划方案编制中,让群众参与规划布局过程,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八、其他重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基础数据

文本和专题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统计资料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综合资料均来自黄岩区有关部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基础,经基数转换后形成。

(二)图件编制

黄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图件(包括基数图以及规划图等)的比例尺为15万,具体编制是在乡镇11万相应的基数图和规划布局图的基础上,按照制图规则,从11万缩编到15万比例尺而编制的。

(三)机动指标的安排

虽然省级规划已经预留了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机动指标,但是由于规划的不确定性,一些预计外省级以下的线性工程、独立选址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仍不可避免会占用基本农田。因此本次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机动指标359.39公顷,基本农田机动指标225.21公顷。对于机动指标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主要用于黄岩区重点线性工程、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新农村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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