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1-10769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黄岩区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9 15:59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黄岩区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是区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中的重点专项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1日





黄岩区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是黄岩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八个高地,打造“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金名片,高质量谱写“永宁江时代”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编制,是我区未来五年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公共服务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总体成效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幸福民生工程,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完成省基础教育重点区摘帽,省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中获得A级,成功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园覆盖面达51.8%,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5.2%,成功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建成省示范专业3个,省特色专业1个,省等级职业学校比例达100%。特殊群体教育健康发展,成立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成一批区示范留守儿童之家。教育公平底线不断夯实,各类学校的平均教育经费明显提升,教育总投入91.33亿元,占民生支出的31.5%。

就业创业和居民增收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实施稳就业战略,“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4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19%,获评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2家。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倍增,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发放贴息近1000万元,浙江黄岩人才创业园创成省级园区,北洋镇山下街村获评台州唯一一家省级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培训基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创收渠道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1224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9:1。

社会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强化。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民医保稳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21万人和42.4万人。城乡低保实现同标,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到810元/月。通过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探索开展社会救助“一件事”,全面推进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浪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大力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联合门诊建设实现全覆盖,创新性建设市一医博士团院桥工作站和区中医院医联体北洋硕士工作站。建成区域内五大资源共享中心和区级数据应用、远程医疗协作两大核心平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完成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区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扎实推进,被评为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不断完善,全区公立医院全部执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取得新进展,智慧医疗在公立医院实现全覆盖,全区门诊智慧结算、病房智慧结算开通率100%。

公共文体服务网络日益健全。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区博物馆新馆、区非遗展示馆,区图书馆新馆、区文化馆新馆开工建设,建成乡镇图书分馆8家、和合书吧8家,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农村文化礼堂315家,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一体机制不断创新,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负责制列入浙江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单项示范项目名单。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成23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省体育强镇(乡)、小康型老年体育乡镇达到全覆盖,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2平方米。

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大幅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实质进展,年家庭人均收入 8000元以下情况清零、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构建,建成各类安居保障性住房17793套,累计发放货币补贴306.2万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7个,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1287户,公共租赁住房“一件事”联办走在全省前列。创成“无证明城市”。创新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模式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巡回智慧法庭乡镇街道全覆盖。创成“无信访积案区”“无欠薪区”和“省食品安全区”。

与此同时,我区公共服务还存在明显的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在城乡之间、各乡镇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部分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覆盖到常住人口,均等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群众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婴幼儿照护、基础教育、医疗健康等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优质的公共服务较为缺乏,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之间仍有较大落差。三是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有待突破。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基层政府事权与财力仍不相匹配;公共服务市场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渠道不宽;公共服务管理科学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有待提高。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起步期和关键期,黄岩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发力期”、融长拥湾的“突破期”、城市功能的“提升期”、数字赋能的“加速期”、东西协同的“深化期”,公共服务提升面临新环境、新机遇和新挑战。

国家层面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需要公共服务“提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四五”期间我区GDP将突破770亿元,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升级,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对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对公共服务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强,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质量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省域层面看,助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公共服务“均等”。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我区需努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探索形成一批“黄岩经验”,助力我省打造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

市级层面看,加快城市功能升级需要公共服务“扩面”。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二次城市化,建设省域开放型高能级城市,基本建成300万以上人口规模、高端资源循环集聚、港产城湾一体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我区作为台州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度融入和服务于这一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投入,优化公共服务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补强公共服务短板,持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增强中心城区吸引力。

我区实际看,实现黄岩发展新目标新定位需要公共服务“赋能”。“十四五”时期,黄岩要聚力包含民生幸福等八个高地建设,奋进“永宁江时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必须坚持民生至上,顺应人民群众创造和建设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统筹处理好促发展和惠民生的关系,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助力我区发展新目标新定位的实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秉承均等化、数字化、多元化发展理念,聚焦九大重点领域,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扩大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公共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促普惠,共富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以普惠性为导向,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使更多群众和特定人群能够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保基本,补短板。以“保基本”为优先方向,强化兜底保障功能,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需求,使广大群众人人享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强弱项,扩供给。基于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紧紧围绕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加大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投入力度,拓展公共服务范围领域,进一步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创机制,提质量。着眼改革创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地方公共服务制度,创新服务实施机制,逐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精准服务水平和供给效率。

(三)提升路径

坚持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强化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在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之间的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均衡优质资源布局,对标对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制度的无缝对接,不断缩小我区东西部服务水平差距。推进常住人口公共服务一体化,把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公共服务一体化覆盖范围,加强重点弱势群体服务保障,不断缩小群体间公共服务差距。结合地方实际,合理确定我区公共服务项目和保障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数字化,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幼有所学、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等领域,深化数字社会建设。推进数字化综合应用,以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为统领,搭建各类智慧民生平台,创造性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创新。以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和“浙农码”为基础,强化综合场景在未来社区、乡村服务等社会空间的落地实施,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服务应用场景,全力打造具有黄岩标志的改革创新样本。在台州城市大脑框架体系下建立公共服务大数据系统,推动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坚持多元化,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互补作用,创新多元化供给方式,构建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公共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国有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分类制订基本公共服务购买服务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开放公共服务准入,逐步扩大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领域。大力发展公共服务非营利性组织,加强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及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八个高地”相匹配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服务实现增项、扩面、提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得到高水平满足。

供给更加有效。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总量逐步扩大、效率明显提高、网络全面建立,基层服务基础更加夯实,公共服务协同应用场景全面拓展,人民群众享有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更加方便可及。

服务更加均衡。水平适度、分布合理、功能优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建设标准逐步统一,城乡、区域、群体间服务差距基本破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

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和多元供给机制较为完善,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透明规范,数字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有效管理和运行的长效机制全面形成。

群众更加满意。城乡居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认同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到2035年,建成制度完备、体系健全、覆盖广泛、功能强大,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相匹配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广泛享有高品质公共服务产品,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共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前列,成为新时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精彩板块当中的标志性成果。

表1   “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托育照护服务

1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覆盖率(%)

-

50

2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21

4.5

3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

80

现代教育服务

4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4.8

15.5

5

惠普幼儿园(含公办园)比例(%)

90

90以上

6

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学前段、义务段、高中段(%)

98.55/100/91.67

99/100/95

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2.4

70以上

就业创业服务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年均6.5以上

9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9

10.8

10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1.29

[5]

11

城镇登记失业率(%)

1.19

3以下

12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

1.9

[5]

13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

24

14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2

12.2

医疗卫生服务


15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4.98

5

1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人)

2.87

3.9

17

每千人护士数(人)

3.09

3.66

18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8.07

8以下

19

传染病收治能力(床/万人口)

1.25

1.3

20

人均预期寿命(年)

83.51

83以上

21

基层就诊率

68.02

71以上

2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99以上

23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

[5]

公共文体服务

24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预计28

40

25

居民综合阅读率(%)

89.1

93

26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2473

2473以上

2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92

2.80

28

国民体质合格率(%)

93.2

95以上

宜居生活服务


29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23.75

25

30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个)

6

[24]

3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5.6

96以上

32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22

22以下

3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90.9

90.9以上

34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9.2

32.7

幸福养老服务

35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1.25

58

36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6

25

3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5

38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72

兜底保障服务

39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9.18/98.43

99以上/98以上

40

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100

100

41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12

20

42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安置率(%)

100

100

43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个)

2.2

3.0

公共安全服务

44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14

0.01以下

45

基本药品检验合格率(%)

100

100

46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85.5

88

47

药品公众安全满意度(%)

85.73

90

注:(1)[ ]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值按可比价格增速计算;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按2020年不变价格计算。(3)人均预期寿命(岁)这项指标的2025年目标设置以“十三五”平均值(82.71岁)为基数测算确定。(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这项指标的2025年目标设置以“十三五”平均值(27微克/立方米)为基数测算确定。

三、重点领域

(一)婴幼儿照护服务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模式多样、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三胎政策,研究制定三胎服务举措。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并强化优生咨询和指导,增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意识。继续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妇女病查治覆盖率,进一步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儿童出生缺陷等监测工作。深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建成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提高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探索发展家庭服务、托幼一体服务、社区服务、单位自建服务、社会兴办服务等多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研究制定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力争全区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省标要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全面履行儿童监护兜底职责,持续实施“添翼计划”和“福彩助学”,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儿童收养工作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逐步实现人员、场地、经费相对独立,实现实体化运作,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专栏1  幼有所育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2.孕产妇健康服务。免费为孕产妇规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3.基本避孕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

4.生育保险。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5.预防接种。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

6.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为0-3岁儿童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7.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8.困境儿童保障。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实施“添翼计划”项目。

9.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指导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10.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

1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

专栏2  幼儿照护服务工程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婴幼儿健康管理率≥95%,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5%,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率≥70%,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90%。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工程。以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核心,探索形成1+N照护服务体系,全面提供照护服务行业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活动指导等服务。宣传贯彻母婴设施有关标准,在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和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积极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实现全覆盖,争创省级母婴室示范区。

“儿童之家”建设工程。围绕《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稳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对已达到基础型儿童之家标准的实施“儿童之家升级行动”,深化筹人、筹物、筹项目的“三筹” 儿童之家创建模式,打造一批主题鲜明、趣味性强、普及面广的特色儿童之家。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3个示范型儿童之家。

(二)现代教育服务

全面贯彻落实立德育人的根本导向,以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和设施布局,推动各类教育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强区建设。

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育。制定实施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城乡覆盖、质量有保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普惠幼儿园比例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3%以上。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低小散幼儿园改造和普惠幼儿园建设工程,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争创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到2025年,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12%以上。

促进基础教育全面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标准化升级义务教育学校,持续缩小校际差异系数,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严格控制学校规模,按小学40人、初中45人的班额进行控制,逐步实现小班化办学。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制度,推动建立义务教育流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籍转移接续制度,力争公办体系“全纳入”。落实中小学生减负举措,坚持探索中小学“轻负高质”发展路径,不断完善基础教育评价制度。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学生生涯发展指导、选课走班、分类办学制度。

推进职业教育融会贯通。充分发挥我区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助力国家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城市试点建设。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建成区职教中心,推动学历教育与培训相互融合,将中职学校打造成我区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助力台州打造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强化校地共同体建设,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引领全国职教发展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创建1所高水平中职学校、2—3个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健全特殊教育发展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向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两头延伸,构建“十五年”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启智学校新建项目,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3—18岁残疾儿童少年医教结合全覆盖。加强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职业实践基地、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与功能建设,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做好重度、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

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的全链条、全覆盖、普惠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建成终身学习强区。探索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完善区、镇(街道)、乡、村四级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区教育“一校一品”特色品牌建设。推动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建立一批示范性培训基地、体验基地。健全社区教育志愿者注册、培训和激励制度,打造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品牌。

专栏3  学有所教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为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减免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补助。

3.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一年级新生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或发放膳食补助。

6.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7.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


专栏4  现代教育服务工程

教育现代化创建工程。整合集聚全区资源,补齐教育各项短板,确保2023年创成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3年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到2025年实现教育综合实力、教育发展水平跻身全市中上游。

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黄岩教育发展后劲。“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教育项目34个,总投资38.45亿元,用地约600亩。

城乡教育融合发展工程。制订《黄岩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布局规划》,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整合。完善东西部学校合作发展机制,促进“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科研、德育工作、文化建设”等五项联动。深入推进西部学校“小班化”教学改革,广泛开展“互联网+义务教育”等活动,实现“东智西引”,不断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强各所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争取五年内所有中学实现标准化建设,小学实现标准化评估。到2025年末,生均教学辅助用房、生均运动场所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音美教室、每百名学生骨干教师数等指标显著提升。

师资队伍提质增量工程。加大引才力度,实现柔性引才全覆盖;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建立“教育人才后备库”,实施“人才领航行动”;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继续完善和落实考核奖励办法。到2025年,新增区级名教师60人以上,市名教师8人以上,省教坛新秀5人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到95%以上。

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2.0建设,开展1个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10个基于技术的教育学方式变革试点,所有学校实现无线校园网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大面积建成适应未来教育的新型教学空间和数字家长学校,每所初中都建有创新实验室,积极创建“互联网+义务教育”省级实验区。

(三)创业就业服务

落实就业创业优先战略,健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全方位构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支持促进就业创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充分就业的各项政策,完善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深入实施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工程,探索构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和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机制,深化台州(黄岩)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不断提高工伤失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实行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积极稳妥实行稳岗补贴政策。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完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台州”工程,大规模开展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金蓝领”培养工程,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校地联合培养工程,合作建立产业学院,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到2025年,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6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11.6%。

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率先消除就业歧视。深入推进“无欠薪”行动,进一步提高和巩固“黄岩无欠薪”创建成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适时在全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集体合同制度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制度,夯实企业基础库和违法行为数据库,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完善多层次争议调解体系,加强调解仲裁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专栏5  劳有所得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就业信息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会等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为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服务。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服务。

5.就业见习服务。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就业援助。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庇护性岗位予以安置。

7.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和生活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8.“1234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咨询。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提供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薪酬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指导,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务。

10.劳动用工指导和保障。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等服务。

11.失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12.工伤保险。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专栏6  创业就业服务工程

千名工匠培育行动。实施“金蓝领”工程,围绕匠苗成长、匠才培养等,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体系,基本构建起一支适应黄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结构较合理、层次较分明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千名以上。

万名大学生集聚行动。深入实施“青年英才聚台州”计划,通过建设大学生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常态化引进国内外大学生来黄岩创业就业,到2025年,累计新增大学生3万名以上。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力争“十四五”末,形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四)城乡宜居服务

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导向,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住房改造服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网络,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构建便捷、舒适、智慧、品质的宜居安居环境。

强化公共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租购并举双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供应模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一小区一方案”,探索“最多改一次”机制,“十四五”期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4个。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扩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有针对性地解决住房困难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实现住房困难家庭100%覆盖。推进青年公寓和人才公寓建设。完善“公租房申请一件事”联办系统,实现快速、精准、阳光保障。

持续提升住房条件。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体责任,有效执行“一城一策”方案,确保市场有效供给,保障职住平衡。推进社区化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未来社区(美好家园)推广计划,全面推广应用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推动九大应用场景落地,加快推进东浦社区、方山下社区等未来社区建设试点。推进社区数字化改造,积极开展智安社区试点建设,建设一批智安社区。加强智慧农村服务平台应用,打造乡村智慧生活。

营造宜居生态环境。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力打好环境优化整治攻坚战。打好碧水战,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加强饮用水源长潭水库保护,到2025年全区河流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90.9%以上。打好蓝天战,实施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PM2.5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固废危废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美丽城镇和村镇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样板。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市公交换乘枢纽、公交首末站等建设,建成投用黄岩公交综合场站,改善公交出行环境,优化绿色出行系统,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2.7%。建成黄岩水厂二期工程,完善黄岩中东部地区供水管线布局,加快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工程,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打造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营造全市最优电力营商环境。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实现普通乡镇5G信号全覆盖,重点区域优覆盖。推动乡镇邮政服务全域覆盖,到2025年,邮政(快递)进村服务覆盖率达100%。

健全便民生活体系。增强商贸设施供给,重点推进江北商圈、新前商圈、委羽山商圈、高铁商务区等建设,打造消费时尚地标。加强社区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和设施建设,着力打造“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积极构建便捷的家政服务网络。优化农贸市场布局,持续推进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加快“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为一体的“五化”市场服务体系打造。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智慧商圈”“智慧商街”“智慧商店”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智慧商圈。

专栏7  住有所居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公租房保障。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

3.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帮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4.邮政普遍服务。执行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实现乡镇邮政局(所)全覆盖,建制村通邮率达100%。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满足偏远、海岛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美好用邮需求。

5.环境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安全的生态环境。

6.公共交通。提供安全、通达的交通环境,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动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


专栏8  城乡宜居服务工程

公共住房保障工程。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受益覆盖面,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到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城镇危旧房和不合格住房基本消除。

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围绕“九大场景”布局,基本建成东浦社区、方山下社区等2个未来社区试点,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以未来社区理念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建设,推进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全面推广未来社区服务模式,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体系。

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应用5G网络、VR、AR、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建设“智慧农村”服务平台,打造产业美、治理美、人文美、生活美、环境美的新型农村。

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江口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黄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其配套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改造、市政环卫服务基地等项目建设,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5万吨/日,日垃圾处理量达到1500吨,基本满足日常处理需求。

便民生活数字化赋能行动。全面启动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家政、网上邮政(快递)、网上市场和网上培训建设。加强家政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提升“浙家政”综合服务应用,全面推广使用家政“安心码”。

(五)公共文体服务

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以设施提升、服务提质为抓手,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居民对高品质公共文体的美好追求。

优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高标准建成区图书馆新馆、文化馆新馆、改造提升区非遗馆。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现80%的乡镇(街道)设有二级(含)以上文化站,新建10家以上和合书吧。促进公共文化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区博物馆、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组建黄岩公共文化惠民联盟,深化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提升“你点我购看新书”“文化超市”公益文艺培训等服务举措,拓展“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继续推动实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错时开放。持续开展“文化四下乡”活动,每年送戏95场、送书10000册、送展览20场。

丰富多元文化消费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品高质量发展工程,增加高质量文艺精品生产和供给,开发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加快推进“文化融消费”,建设官河古道文化夜游休闲区,培育一批文化消费载体。推动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的场景应用,打造文化服务新模式。积极利用“浙江智慧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供更多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文化服务方案和产品,开展数字文化资源订单式配送。推进“文化+旅游”,推动黄岩南宋文化、古村落文化、红色文化、青瓷文化和旅游开发相融合,推进文化场馆的景区化改造,建设儒学研学、沙埠窑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4A级景区、委羽山道文化公园、黄岩非遗馆等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推动黄岩体育馆改造,高标准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新增足球场(笼式足球场)10片,多功能运动场15个,建设30家以上百姓健身房,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推进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落实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打造“10分钟健身圈”。开展全民健身促进行动,广泛开展武术之乡青少年赛、武术之乡中老年赛、永宁江龙舟赛等群众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打造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群众健身品牌活动。

提升体育服务品质和水平。推进“体育+旅游”,以环长潭湖、环佛岭水库、义城等古道为重点,开发徒步、越野、骑行、马拉松、户外拓展等体育运动休闲产品。打响环长潭湖自行车挑战赛、柴古唐斯越野赛、永宁江龙舟赛等特色体育赛事品牌,引进一批观赏性高、参与度广、影响力大的体育活动品牌。建设一批智慧体育场馆,推广应用全民健身地图2.0,提升体育场所服务便捷度和精准度。扩大体育协会数量,健全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

专栏9  娱有所乐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2.送戏曲下乡。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服务。

3.收听广播。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4.观看电视。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5.观看电影。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保障服务。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6.读书看报。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读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信息服务。

7.参观文化遗产。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免费参观。

8.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机,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教育假日活动;通过流动少年宫活动,将校外教育优质活动资源送到本区域的农村、社区,鼓励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通过流动少年宫活动辐射到本地的边远区域。

9.档案查询利用。为城乡居民提供档案现场查询和网络查档服务,支持异地查档、全程网办、电子出证。

10.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有条件的公办体育设施(含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

11.全民健身服务。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全民健身器材。


专栏10  文体服务工程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工程。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筑基工程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文艺精品创作展演计划、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创建计划,通过社会主义文艺精品生产传播、公共文旅体服务阵地建设、红色旅游景区打造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千年永宁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以“千年永宁”为标识的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建设,实施黄岩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工程和传播以及文旅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推动文化基因解码并进行有效转化,推进沙埠青瓷窑遗址公园建设,构建“千年永宁”品牌体系。

中华橘源文旅品牌示范工程。推动以“中华橘源”为标识的文旅品牌示范工程建设,加快中华橘源小镇、北洋农业特色小镇等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活动载体建设,持续举办黄岩柑橘旅游节等农文旅体活动、节会,构建中华橘源品牌体系,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样板地。

现代化体育强区培育工程。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持续举办黄岩区全民健身日等系列活动,推动“武术之乡”建设;推动竞技体育发展,谋划备战第十七届省运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创建省级运动休闲优秀项目,启动培育省级品牌赛事活动;推进少体校新校区、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

(六)卫生健康服务

全面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着力构建整合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综合连续、经济有效、普惠共享的全人全程健康服务,全力打造“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

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完善“1+5”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体系完整、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积极推进黄岩医疗中心康养项目、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争取康泽医院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支持培育重点学科,加快推进区级医院创建更高等级医院。打造“双下沉、两提升”升级版,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力争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支持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促进资源共享。推进北城、城区、江口、新前、高桥、西城、院桥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迁建、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村级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做实做深“互联网+”诊疗、慢病、中医药、护理。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控机构和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推进实施区医疗卫生中心项目。升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执行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全面建成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推进省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增强慢病防控服务能力,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0%以下。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多途径开展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建立应急防控管理体系。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改造升级,到2025年,建成决策科学、指挥高效、运转有序、协同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成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现代化疾控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室能力建设,组建专业化、多学科的紧急医学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区域救治中心建设,建成1—2家能够承担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强化应急医疗资源储备,建立区级储备点,建立应急物资指挥调度系统。

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继续推动中医专科联盟、经方联盟,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并实现全覆盖。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促进基层中医馆“提档升级”,争创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积极申报台州市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专科(专病)“一院一品”共建项目,力争建设2—3个高标准、高质量的中医药特色专科。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引进高层次中医人才,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建2—3个名中医工作室。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继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医保融媒体建设,扎实打造黄岩区“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创新平台。


专栏11  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素养促进。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每年发布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数据。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及处理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4.卫生监督协管。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巡查等服务。

5.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服务。

6.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等服务。

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提供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

9.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配偶/固定性伴检测、随访、督导服药等服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转介。

10.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艾滋病预防、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等干预措施。

11.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基本药物供给能力。要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慢病免费发放药品的价格和供应。

12.职业病健康管理。对其进行康复治疗或将其纳入医保范畴;对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监测及宣传教育。

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台州市全民医保办法》《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台州市全民医保办法》《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5. 疾病应急救助。在本辖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给予紧急救治服务。


专栏12  卫生健康服务工程

区级医学高地创建工程。按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加快推进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展,打造黄岩区“医学高地”。按照功能完善、中医特色、技术精湛、管理规范的标准,大力推进黄岩中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大力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和新生儿、康复、病理、肿瘤、体检等中心的建设,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到2025年,培育1—2个市级重点学科。

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推进市本级与区疾控中心资源重组,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建立上下联动、防治结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专业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重症、呼吸、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到2025年,传染病收治床位达到1.3张/万人,建设1—2个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完成所有医院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的规范化改造。

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用5年时间,引进培养市级人才2-3名,博士硕士15-20名,高级职称人才50名,引进培育市级重点学科团队1—2个。加强本专科人才引育,扩大公共卫生、儿科、影像、精神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招录,新增面向基层定向培养医学生不少于50名,新招录本专科专业人才超过150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及省市级医院合作,每年选送20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加大全科医生转岗送培力度,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5人。

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区级医院、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造全区统一的卫生健康服务平台,到2025年,卫生健康平台通过国家区域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

(七)幸福养老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

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电商、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及时调整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应用。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从经济困难的兜底养老服务逐步拓展到高龄、失能等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让普通家庭买得起、买得到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二级养老机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养老服务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扩大助餐配送服务,老年人有助餐配送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全覆盖,推进可持续运营。

扩大优质养老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端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黄岩红豆杉颐养苑等养老项目建设。支持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行业运营,探索“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新模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推进“医康养护”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康养联合体”和失智症照护专区专业化运营,建立覆盖乡镇(街道),衔接机构、社区、家庭,医康护养一体的康养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制,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病区等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

加快智慧养老发展。依托“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探索“智慧养老”模式,推进应用场景创新,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方案。推进新基建智慧康养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推广物联网和智能安防技术,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领域深度应用,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养老终端。

打造适老宜居环境。加大养老服务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政策。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加强村级老年人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大学等设施布局建设,积极拓展老年人社会活动平台空间。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与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障碍化率达到100%。大力发展老年产业,丰富多样化老年产品用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

专栏13  老有所养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给予缴费补贴,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4.老年人福利补贴。为困难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做好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专栏14  幸福养老服务工程

“山区支老”行动。加强西部山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实施服务支老、管理支老、设施支老、文化支老,为山区留守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康养联合体建设工程。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到2025年,建设10个康养联合体。

智慧养老院建设工程。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精神,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建设智慧安防、智慧服务、智慧记录、智慧感知等程度高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至少建设1家智慧养老院,到2025年至少建设2家智慧养老院。

(八)兜底保障服务

坚持兜底线思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重点人群福利保障,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民生保障职能。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全“1+8+X”大救助体系,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覆盖广泛、功能强大的新时代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加快社会救助“码上办”“掌上办”,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全面推行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致贫的支出型贫困救助,加大医疗、教育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实现与收入型贫困家庭救助有效衔接。扩大社会救助服务覆盖范围,积极推动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强化重点人群福利保障。推进区社会福利院提标扩面,无偿或低偿收住城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进一步深化“网格+妇联”工作机制,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全面履行儿童监护兜底职责,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之家建设,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改造提升“残疾人之家”,推进两项补贴全覆盖、“两基本”康复服务工作,无偿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抚养服务,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体和职业技能服务水平。

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区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结婚登记颁证,推广集体婚礼,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完善公墓布点规划,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国土空间利用规划,落实节地态安葬公墓建设和乡镇(街道)“树葬”点或骨灰堂建设,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修订出台《黄岩区地名志》,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进驻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菜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度、精准度。

提供高水平拥军优抚服务。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工作,实施数字化服务工程,全面提升智治体系。实施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提质扩面工程,建设一批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实现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双拥工作,提升双拥水平;以黄岩区永宁荣军帮扶服务中心为引领,加大服务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培育,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多样化退役军人服务。

专栏15  弱有所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3.城乡医疗救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

4.临时救助。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5.受灾人员救助。及时为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因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等无偿法律服务。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8.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为在岗残疾人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为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人高技能人才、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非遗传承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

10.残疾人儿童和青少年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减免。

11.残疾人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12.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护理、心理疏导、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13.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14.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分年度逐步为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

15.优待抚恤服务。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16.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以清明节、国家公祭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要战役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为契机,依托烈士纪念设施,采取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形式,开展铭记英烈纪念及宣传教育活动,讲好英烈故事,弘扬英烈精神,推进红色印记传承。

17.退役军人安置。自主就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1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等;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19.退役军人特殊群体集中供养。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20.人民调解。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纠纷咨询、纠纷调处、协助司法确认等服务。

21.公共法律咨询。向城乡居民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人民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鉴定、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业务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22.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普法融媒体平台。

2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向城乡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24.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组织和村(居)民享有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村规民约审查、村(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等基本服务,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引导、村(社区)公共法律事务管理等服务。


专栏16  兜底保障服务工程

民政系统“一件事”集成改革工程。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婚育户“一件事”、殡葬身后“一件事”、救助“一件事”等改革,探索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地名等民政“码上办”服务,实现民政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

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工程。在建成并运行“残疾人之家”的基础上,深化残疾人之家与企业间的合作,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之家”经费保障,持续规范和提升残疾人之家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就业、康复、文体等服务。

拥军优抚“一二三”工程。深化“五心五色”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保障工作这一条主线,实施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提质扩面和开发黄岩区退役军人智慧应用二期两大工程,开展退役军人“大走访、大服务”活动、退役军人岗前培训活动、双拥社会化活动等三项服务。

(九)公共安全服务

秉承“安民”理念,坚持公共安全底线思维,持续强化和谐平安社会建设,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数字化水平,营造百姓安居乐活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雪亮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域智能感知体系建设,打造一批“智安小区”“智安企业”“智安单位”。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深化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 深度打造“区—乡镇—村”三级中心示范工程,做深做实全科网格。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网黑灰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动态分析预警制度。强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战略,深化“行行通”治安行业管理系统和“一网一图一机制”精准管控系统的应用。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情引导和疏通。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实施“双安双创”行动,积极参与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抽检分离改革,全力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浙冷链系统为物防重要载体,提高精密智控指数,全力实施高风险冷链食品系列大检查大整治。强化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与社会监督联动机制,推进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创建提升行动,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综合执法,坚持“四个最严”开展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案件查处工作。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溯源倒查机制。

构建安全生产和消费环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危化品、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推进江口医化园区“五个一体化”建设。加强应急体验馆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企业百万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大培训活动。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建设,持续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消费体验活动以及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以及放心工厂的后评价工作,持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培育特色消费教育基地,提升城乡消费品质。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母婴行业、汽车销售服务、互联网等领域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完善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数字化水平。积极谋划区级避灾安置中心建设,继续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及可视化管理,积极创建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实施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工程,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深化实施气象防灾减灾“六个一”和“六个能力提升”强基行动,健全气象灾害预案及应急机制。实施永宁江闸强排工程(一期)和黄岩区海塘安澜工程(椒江黄岩段),谋划启动北排工程(一期)等平原防洪排涝挡潮工程,实施中小流域综合整治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全面提升防洪减灾综合能力。

专栏17  安有所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1.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2.药品安全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3.消费安全。维权网络健全,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网络安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5.社会治安。提供群众诉求反映、社会治安巡防、矛盾纠纷化解、法规政策宣传、服务事项代办等服务。对重点公共区域实行动态实时感知、风险精准防控、数据智能分析,并辅助开展决策指挥、治安防控、应急处置等实战功能。

6.消防安全。提供高效消防服务。

7.安全生产。提供生产技术援助、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8.防灾减灾。提供防灾减灾服务,保证避灾安置所需。

9.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免费、及时、准确提供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避险技术服务、救助服务。

10.气象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气象致灾风险预警服务,深化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建设。


专栏18  公共安全服务工程

智慧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深化“善治永宁”系统开发,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构建横向覆盖各职能部门的数据协同和业务协同,纵向通过基层四平台流转到各个乡镇街道,打造集线上流转办事、动态管理、调度指挥、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切实提高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民生的能力。

乡镇矛调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积极探索矛调中心治理新模式,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加快乡镇分中心硬件、资源、力量、机制等建设,做强“中心+雪亮工程”“中心+巡回法庭”“中心+心理咨询”等特色工作,构建“一乡(镇)一品牌”的群聚式亮点工作格局。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统筹规划,持续推进全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及可视化管理。到2025年,新增100家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完成19个乡镇(街道)避灾安置中心建设,创建2家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构建安全避灾保障网,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现有应急资源整合,实施应急工程(训练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工程、基层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工程,切实提升应急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

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确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切实强化政府对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建立综合部门统筹调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和清单项目的有效落实。

(二)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改革的配套政策。依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资源承载等因素,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需求。依托台州市人才新政2.0和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加强人才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失信惩戒及强制退出措施。

(三)项目推进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九大社会民生领域,大力实施一批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努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重视项目规划工作,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增强项目前期经费统筹安排能力,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联合谋划机制。融入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合作,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制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引领性高质量项目落地实施。


(四)监督评估

把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公开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关于印发《黄岩区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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