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3ZF710000/2021-13824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唯有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 ——“两定”机构监管
发布日期: 2021-01-06 15:31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为加强对辖区内两定机构的管理,黄岩区医保局积极探索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以医保监督管理为主体、“两定”自我监控为客体、接受社会监督为载体的多元化监管体系。推进全区医疗行业更加健康发展,让广大参保人购药更方便,就医更放心。

一是严把准入关。一方面简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流程,按照《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照《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评估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协商签约范围。另一方面规范办理程序,标准不降,严格执行申请受理、组织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复验、党组研究、协商签约、公示结果的办理程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我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两定机构在医保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稽核工作人员每月深入定点机构对参保患者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入院、挂床住院等情况进行专项稽核,对欺诈骗保行为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全年对两定机构监管100%覆盖。

三是用好解除协议权。多年来黄岩区医保部门在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上做到四个严查、三个必查:严查采用虚假宣传方式诱导住院,严查冒用他人市民卡就医购药,严查虚构医疗服务、虚记多记费用,严查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件必查,实名投诉举报的案件必查,屡查屡犯反复违规的医药机构必查。对存在屡教不改、严重违规、非正常经营等情况的“两定”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建局两年来共解除“两定机构”协议14家。

附表:2019-2020年我区解除定点资格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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