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7/2021-95149 | 文件编号: | 黄头政 〔2020〕66号 |
发布机构: | 头陀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头陀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案》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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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头陀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头陀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头陀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落实方案
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头陀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方案。 一、工作规划 (一)在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方面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理论学习,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各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3年内对镇内各主要负责人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组织各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专题宣讲;利用微信、宣传册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考核巡查、检查督查、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及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监测标准。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巩固推广安全生产历史预警、趋势预警、实时预警、事故预警“四大预警”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五、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各行业,促使各行业人员依法自查。六、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确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二)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建设方面 一、推广普及信息化软件的使用,及时掌控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减少重复性工作。二、利用好网格信息这张网,及时掌握新动态。三、利用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等通信手段,构建有线无线一体实现应急救援快速反应。 (三)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 一、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抓业主、业主抓员工、员工抓岗位“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七大重点领域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抽查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行业的监管。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2022年每年培训企业员工不少于3000人次。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和风险警示,落实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实现全覆盖。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五、严格执法和事故调查。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强化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 一、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二、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对经批准允许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贮存或使用的企业实行安全管控,不定时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 (五)在落实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方面 一、加强部门联系,依托信息化平台,动态掌握全镇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二、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加工制造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推动对危化品使用开展安全评价。持续开展低水平重复事故专项整治。三、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四、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五、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2021年底覆盖率达75%,2022年底全覆盖。 (六)在落实消防安全整治方面 一、深化居住出租房(民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及“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五大领域治理,2020年实现五大领域底数“清底”100%,2021年实现隐患“清零”100%,2022年基本建立各领域常态治理机制。二、突出重点领域消防治理,2022年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等其他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三、提升大数据和物联网在消防领域的运用效果,2020年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人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2021年基本完成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100%完成加工类小微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 (七)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 一、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推动镇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实施道安办联席会议与部门轮值机制,落实隐患“找茬”、领导到场、等级响应、倒查追责、红黄牌警示等机制,深化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严格事故调查,切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与驾驶人安全源头整治,建立健全“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常态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三率”(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100%;重型货车“三率”达99%以上;农村面包车“三率”达97%以上,2022年农村面包车“三率”达98%以上。推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三、持续推进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找茬”,对3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和上一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每年确定一批挂牌督办亡人交通事故多发乡镇镇和黑点道路。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运用声音提示警报、夜间警示标志亮化等设备,加强警示警醒。四、全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与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专项治理,2020年底实现主干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90%以上;斑马线礼让率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0%以上。深化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加强“一老一小”和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等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五、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电动二、三轮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闯红灯、开车使用手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八)在落实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工程)安全整治方面 一、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梳理安全生产24项重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图斑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二、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刻吸取沈海高速温岭段“6•13”危化品运输重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切实消除危化品源头充装、常压罐车运输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其它交通运输突出问题安全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货物装卸安全整治。 (九)在落实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方面 一、依法查处违规新改扩建等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活动。二、推进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整治,2021年底完成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馆、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城镇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起实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 (十)在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方面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园区安全责任,到2020年底全部明确园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二、到2020年底,全部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2022年底前,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产业集聚区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达100%,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三、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2022年底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关闭退出。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到2021年底,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四、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十一)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方面 一、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18)开展自我评价,并对使用单位分类评价活动开展查验。2020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标准完成自我评价率达到30%,2021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标准完成自我评价率达到70%,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全覆盖。二、深入开展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镇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次。 二、进度安排 (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年(2020年)。镇召开三年行动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区级制定的各专题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按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抓好落实;在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季”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守底线、遏事故”七大攻坚战和危化品运输安全为重点,坚持以翻箱倒柜查、突出重点查、举一反三查,健全机制闭环改“四查四改”为主要方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深化年(2021年)。聚焦危化品、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排查整治一些想不到、管不好的问题隐患,实现排查整治到边到底、不留死角盲区。切实发挥镇有关部门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协调推进三年行动深化开展。综合运用试点探索、召开现场推进会、强化部门联治等措施,强化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有效攻克一批久治不愈、制约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关键性难题,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提升年(2022年)。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对安全生产政策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制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察机制、社会共治体系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漏补缺。加强与各乡镇之间的联系,借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工作创新做法,形成一套符合镇实际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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