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 西城街道 | > 公开制度 |
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2/2020-8960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西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 ||||
|
||||
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1、申办到窗口申办或咨询事项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的申报材料,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申办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2、承办人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申办人递交申报的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提出详细指导意见。 3、承办人应将本窗口办理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置放于本窗口醒目位置,方便申办人查阅;对于有阅读困难的申办人,应耐心细致地作口头告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