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0-89581 文件编号: 黄发改价〔2020〕145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0-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台州市黄岩区九峰学校收费标准的 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28 11:28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九峰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核定台州市九峰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为规范民办学历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保障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和《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文件规定,经对学校近年来生均教育成本调查,同时参考市级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学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学费

学费标准为初中阶段基准价9200/学期.生小学阶段基准价8900/学期.生,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30%具体执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按原标准有独立卫生间的宿舍850.00/.学期(含水电费),无独立卫生间宿舍800.00/.学期(含水电费)标准执行。

(三)代收代管费用

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代收代管费用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

 二、其他规定

(一)学校应按学期收取学费,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

(二)除上述收费外,学校不得向家长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收取各种名目的建校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同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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