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30/2020-8731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官河古道“小商品市场东侧区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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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 决定对“官河古道“小商品市场东侧区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劳动南路、南至南官河、西至规划红线、北至规划红线( 详见附件 1 )。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门为台 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 四 、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五、项目签约期限为 1 5 天, 搬迁期限为 30 天, 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 定发布之日起 60 天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 在 6 个月内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官河古道“小商品市场东侧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 2. "官河古道“小商品市场东侧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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