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4/2020-8716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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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制定背景 2012年,台州市黄岩区模塑工业设计基地启动建设并纳入浙江省首批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之一,为进一步扶持入驻设计基地企业发展壮大,2012年和2015年,分别制定了《黄岩区模塑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奖励办法》((黄政办发〔2012〕131号)和(黄政办发〔2015〕142号))。政策较好的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黄岩模塑工业设计基地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列入省内设计基地第一方阵。2018年,浙江省台州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首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综合体以现有产业创新要素相对集聚的模塑工业设计基地、模具博览城、智能模具小镇科创中心为基础创建,其中模塑工业设计基地是其核心组成部分。由于原《黄岩区模塑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执行期至2018年截止且限于模塑工业设计基地内的企业,为激励综合体内的所有创新要素,推进综合体建设,推动模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黄岩区模塑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奖励范围的拓展和奖励条款的调整,制定了《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 二、《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浙科改办〔2017〕2号)、《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浙科发条〔2018〕30号)和《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划方案》,结合区委、区政府《黄岩区科技新政三十条》(黄区委发〔2019〕4号)和《黄岩区模塑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奖励办法》(黄政办发〔2015〕14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形成。 三、《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具体内容 《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激励政策》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适用对象,明确为在我区注册,入驻黄岩模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模塑工业设计基地、中国模具博览城、智能模具小镇科创中心)各类创新服务机构。 第二部分具体奖励政策,共12条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平台引进、房租和装修补助优惠、创新券、创新主体建设、技术转移产业化、平台能力提升、专利申请、创新大赛组织等。 1、对入驻综合体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等单独或联合创建的研究院、研发中心、科创中心、研究所、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或技术转移机构,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对区内生产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分离且入驻综合体的创新服务机构,经认定可给予1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 3、对新入驻综合体内的各类创新服务机构,自设立起三年内按当年场地租金的100%、80%和50%补贴,对已入驻综合体内的各类创新服务机构按当年场地租金的40%补贴。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但与大院名所共建的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新入驻综合体内的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办公区域整体装修和办公设备购置,按照4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但与大院名所共建的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4、推广应用创新券。鼓励综合体内的创新服务机构在浙江科技大脑注册申请获得创新券服务资格,利用创新券提供科技服务。 5、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产品检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 6、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 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7、对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等国际设计大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工业设计大奖赛并获一等奖以上奖项的综合体内工业设计企业或人员,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8、鼓励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升研发创新服务能力,对三年建设期满后购置先进研发设备的,给予设备投资额20%的补助,每年每个平台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9、对促成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向我区企业转化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和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给予实际技术交易额的 1.5%补助,单个机构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0、综合体内创新服务机构新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并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的,给予申请费用50%的资助(不含中介代理费),单个企业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1、鼓励综合体内创新服务机构对外合作交流,参加国内外交流的,对展会费用按不高于50%,单个展会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2、鼓励综合体组织举办大奖赛、成果展、成果对接会、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给予一定补助。 第三部分明确资金兑付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经黄岩模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初审,由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拨付。 第四部分为政策执行时限。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年12月31日,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奖励对象。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方崇辉,联系电话:8412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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