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1003E96936103G/2020-8561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北京同仁堂台州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告诫书
发布日期: 2020-06-03 15:01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北京同仁堂台州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违反《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台州市黄岩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第四十条第十款等规定,经研究,给予告诫一次。

接本通知后,你单位应在7天内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按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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