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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1216/2020-8600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东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社保、医保业务请就近在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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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9日起,对涉及东城街道范围内的社保、医保业务(具体事项清单附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不再受理,改由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二、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被征地农民等涉及的相关业务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等社保业务和“一件事”联办、跨区域通办等相关业务仍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三、提倡广大市民朋友们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进行网上办、掌上办,或通过“政银联通”方式到银行网点就近办理。 四、医保业务下放办理事项目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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