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9/2020-84502 | 文件编号: | 沙政〔2020〕17 号 |
发布机构: | 沙埠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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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台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精神,保障全市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现就2020年沙埠镇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二、献血地点: 四、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好无偿献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血液科学知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和鼓励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尚。 五、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好各项措施,加大无偿献血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提倡当年入党或参加工作的同志踊跃献血;村(居)、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六、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明确指标,落实任务,根据沙埠镇2020年献血建议指标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镇年度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20年全镇无偿献血建议指标安排表
沙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
1、参加献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2、献血量:每人200ML。 3、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无献血禁忌疾病。 5、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请妥善安排参加献血的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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