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1003E96936103G/2020-13787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医保政策问答(八、基金监管篇)
发布日期: 2020-04-01 16:37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加深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编制了《医保政策问答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选取了群众最关心的44个医保问题,分为参保缴费、待遇及报销、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医保药品、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基金监管八大类别,以生动、群众化的语言进行了回答,并配以漫画。希望《手册》的印发,能够为广大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提供参考和帮助。

医保政策问答(八)

一 图 读 懂 基 金 监 管

1、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答: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 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名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 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参保人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用!

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2、遇到欺诈骗保行为,我们可以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举报欺诈骗保:

(1)电话,拨打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2)微信,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3)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举报欺诈骗保,提供有效线索的,还可以获得奖励。

  

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 10 万元。各省(区、市)也相应建立了本地区的举报奖励细则,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参保人获得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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