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0- 03- 03  09: 09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

适用对象:个人  法人  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三)《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二条: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贯彻<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5号)http://nbzh.zjzwfw.gov.cn/art/2018/8/2/art_1509771_148.html。

(六)《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工商企〔2015〕10号)

四、受理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五、决定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障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行政区域内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材料出具单位

备注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纸质表格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原件一份

必要(单位应如实完整填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参保单位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p> 1.申请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原件),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3.社保经办机构作出决定并办结事项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事结果。<br>

</p>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审批结果

同意或不同意登记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12333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6-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12333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材料齐全前提下一次性办理)

附录1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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