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8/2020-67354 | 文件编号: | 院镇委[2019]28号 |
发布机构: | 院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院桥镇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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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桥镇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院桥镇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文化礼堂管理员队伍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作,助推农村文化礼堂常态化运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修订〈黄岩区农村文化礼堂规范化运行考核办法〉的通知》(黄堂建领〔2019〕6号)、《关于印发〈黄岩区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堂建办〔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村文化礼堂运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保障 (一)村两委加强领导,将文化礼堂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研究农村文化礼堂工作。健全文化礼堂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理事会负责制,负责礼堂常态管理具体部署。 (二)每个农村文化礼堂需配备一名或以上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运行服务。具体负责文化礼堂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及资料上传工作,做到活动有组织、场地有管理、台账有记录。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级考核下发的专项管理资金需100%用于文化礼堂管理建设,管理员年工资补贴不得低于所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当年管理奖励资金的30%。 二、考核细则 (一)全年开放时间 文化礼堂管理员按开放时间要求在岗服务。三星级及以下全年开放式服务不少于180天,四星级、五星级每天开放。开放日期和开放时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末及节假日必须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日,平时不低于4小时/日)。 (二)活动开展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文化礼堂结合区考核标准全年完成各类培训、宣讲、礼仪、志愿活动、文化活动次数在36次以上。其中礼仪活动2次以上,特色民俗文化活动1次以上,文化走亲活动1次以上,区、镇两级“文化礼堂服务菜单”点单活动2次以上,文化培育活动4次以上。有条件的礼堂每年开展春泥计划活动,组织一台村晚。各文化礼堂年终考核总分不得低于60分,排名不得低于区全区同星级文化礼堂后10%。排名以区堂建办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下三类统一不作为礼堂活动统计:各级部门或领导指导、参观、交流、学习;各村日常工作事务(包括村干部履职承诺、平安夜巡、清明防火巡逻等);与礼堂无关的各业务线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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