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03ZF710000/2020-13821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医保账户里的历年结余资金给家人用,怎么操作?来,告诉你 | ||||
|
||||
是不是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你会突然发现你的医保“历年账户”里有好多结余! 那你知道这些结余其实大有用处吗? 医保账户里的“历年账户”余额其实可以共享给家人使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浙江省内同一统筹区(台州市区视作同一统筹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不用回户籍地,不用跑部门,不用准备各种材料,浙江的参保人只要拿起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动动手指即可办理! 扫描二维码 下载浙里办APP 进入办事,选择办事类型,可办理家庭共济和家庭共济解绑 完成在线填表,确认信息 温馨提醒:步骤截图作为杭州市参保人员参考,其他地市以实时页面为准。 相关科普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多个近亲属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同一统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包括: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方式,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