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7/2020-91457 | 文件编号: | 黄江委〔2020〕40号 |
发布机构: | 江口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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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江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方案。 一、工作规划 (一)在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方面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理论学习,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各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3年内对街道内各主要负责人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组织各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专题宣讲;利用微信、宣传册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考核巡查、检查督查、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及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监测标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巩固推广安全生产历史预警、趋势预警、实时预警、事故预警“四大预警”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五、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各行业,促使各行业人员依法自查。六、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确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分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轮训并实现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专业领域业务培训。 (二)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建设方面 1、推广普及信息化软件的使用,及时掌控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减少重复性工作。二、利用好网格信息这张网,及时掌握新动态。三、利用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等通信手段,构建有线无线一体实现应急救援快速反应。 (三)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 1、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抓业主、业主抓员工、员工抓岗位“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七大重点领域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抽查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行业的监管。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2022年每年培训企业员工不少于1400人次。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和风险警示,落实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实现全覆盖。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底前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高危行业企业2020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1年底前达100%,其它规模上企业2021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2年底前达100%。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园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六、严格执法和事故调查。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占比达65%以上;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强化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 1、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二、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对经批准允许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贮存或使用的企业实行安全管控,不定时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 (五)在落实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方面 1、加强部门联系,依托信息化平台,动态掌握全街道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二、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加工制造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推动危化品使用、配送企业开展安全评价。持续开展低水平重复事故专项整治。三、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四、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五、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2021年底覆盖率达75%,2022年底全覆盖。 (六)在落实消防安全整治方面 1、深化居住出租房(民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及“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五大领域治理,2020年实现五大领域底数“清底”100%,2021年实现隐患“清零”100%,2022年基本建立各领域常态治理机制。二、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完行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1年底完成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底前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三、突出重点领域消防治理,2020年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70%以上,2022年实现100%;2022年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等其他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2020年摸清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底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常态落实农村老宅和老年人建筑火灾防范措施。四、提升大数据和物联网在消防领域的运用效果,2020年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人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2021年基本完成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100%完成加工类小微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六、推广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高层建筑ABCD分级管理,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机制逐步推广到其他人密场所、生产企业。 (七)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 1、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街道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实施道安办联席会议与部门轮值机制,落实隐患“找茬”、领导到场、等级响应、倒查追责、红黄牌警示等机制,深化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严格事故调查,切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亡人事故领导干部到场率100%;2021年底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与驾驶人安全源头整治,建立健全“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常态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三率”(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100%;重型货车“三率”达99%以上;农村面包车“三率”达97%以上,2022年农村面包车“三率”达98%以上。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推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建立健全“两外”(本区客车在外地营运,外地客车在本区营运)、“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信息通报核查机制,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三类场站”出口安装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在册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清零。三、持续推进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找茬”,对3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和上一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每年确定一批挂牌督办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黑点道路。加大对公路路口、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治理力度;组织开展桥梁隧道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改造升级交通事故预防分析研判系统,建立事故“黑点”地图,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深化隧道交通安全整治。推广应用路口智能安全预警、隧道智能监控、雾区预报防撞系统等新技术。推动国省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严格穿镇穿村公路路口开设审批,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运用声音提示警报、夜间警示标志亮化等设备,加强警示警醒。四、全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与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专项治理,2020年底实现主干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90%以上;斑马线礼让率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0%以上,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骑手100%。深化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加强“一老一小”和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加大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等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五、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电动(机动)二、三轮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闯红灯、开车使用手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深化“两外”车辆、“百吨王”整治,加强治超联合执法,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加强重点违法缉查布控。 (八)在落实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工程)安全整治方面 1、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定。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梳理安全生产24项重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图斑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三、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刻吸取沈海高速温岭段“6·13”危化品运输重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切实消除危化品源头充装、常压罐车运输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其它交通运输突出问题安全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货物装卸安全整治。四、深化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专项整治。五、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实现重大危险源100%受控;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九)在落实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方面 1、依法查处违规新改扩建等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活动。二、根据区里文件指示推进工作,开展建筑施工“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三、推进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整治,2021年底完成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馆、体育馆、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城镇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起实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四、加强对城区的户外广告设施尤其是屋顶户外广告、霓虹灯和大型户外广告等重点设施的检查,2020年底前完成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全面安全排查,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十)在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方面 1、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园区安全责任,到2020年底全部明确园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二、到2020年底,全部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2022年底前,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产业集聚区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达100%,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三、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2022年底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关闭退出。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到2021年底,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四、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2021年底完成全区园区的安全风险评估。2022年底前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实施诚信管理。五、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园、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的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底小微企业园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村级工业集聚点界定和规范提升标准,由街道认定村级工业集聚点清单;对村级工业集聚点开展安全、环保、用地、节能、质量等联合执法,强化对集聚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村级工业集聚点企业入园发展。六、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到2022年底,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星级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在落实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方面 1、对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二、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评估和治理;依法查处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企业。三、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四、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2020年底建立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库和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现状清单。 (十二)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方面 1、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18)开展自我评价,并对使用单位分类评价活动开展查验。2020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标准完成自我评价率达到30%,2021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标准完成自我评价率达到70%,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全覆盖。二、深入开展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遵守安全常识宣传活动,普及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全街道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次。三、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6月底前实现涉及危化品的压力管道100%办理使用登记、100%开展定期检验。2020年9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及危化品压力容器底数, 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三无”电梯,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特种设备“三非”“两超”违法行为。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电站(含热电)锅炉、大型起重机械物联网监控装置以及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地理位置定位系统的安装或数据对接。 二、进度安排 (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年(2020年)。街道召开三年行动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区级制定的各专题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按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抓好落实;在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季”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守底线、遏事故”七大攻坚战和危化品运输安全为重点,坚持以翻箱倒柜查、突出重点查、举一反三查,健全机制闭环改“四查四改”为主要方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深化年(2021年)。聚焦危化品、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排查整治一些想不到、管不好的问题隐患,实现排查整治到边到底、不留死角盲区。切实发挥街道有关部门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协调推进三年行动深化开展。综合运用试点探索、召开现场推进会、强化部门联治等措施,强化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有效攻克一批久治不愈、制约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关键性难题,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提升年(2022年)。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对安全生产政策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制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察机制、社会共治体系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漏补缺。加强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联系,借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工作创新做法,形成一套符合街道实际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1:江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江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主 任:叶长华、陈智迪 常务副主任:张壮伟 副主任:喻 旭、胡海滨、陈啸天、蔡宁峰、陈 巍、 赵东华、陈礼敏、钟 剑、王 勇 成 员:方志标、叶希希、王统军、朱仕群、郑伟娜、 陈彩正、叶德华、李文杰、赵家健、林晓鹏、 蔡文勇、姚 琳、李新建、范正恒、王 勇、 汪江永、彭小华 下设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 主 任:张壮伟(兼) 一、各成员及各线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便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成员及各线职责分工如下。 1、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办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职责分工 叶长华、陈智迪: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张壮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召开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督促分管线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处理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负责全街道出租房、“三合一”及合用场所安全工作。 喻 旭: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督察监察工作。 胡海滨:负责全街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涉及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查处。 陈啸天:负责文化礼堂安全工作。 蔡宁峰: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陈 巍:负责宗教寺庙、500万上工矿商贸领域、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监管工作。 赵东华:负责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管理工作。 陈礼敏:负责全街道各场所(单位)安全隐患处罚、执法打击工作。 钟 剑:负责民政、殡葬的安全监管工作。 王 勇: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文化体育、卫生系统安全工作。 除以上明确的职责外,各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负责。 2、街道各办各线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街道机关大院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政法办: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及快递行业安全大平安工作,牵头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善后调节处理工作。 纪工委:负责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查督办,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办公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追究。 宣传办:做好全街道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舆情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战办:负责宗教场所及宗教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宗教大型活动的申报和安全督察工作。 武装办:负责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力量组织工作;志愿队伍的组织培训工作。 派出所:负责全街道出租私房和外来人口集聚点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放射性及化学剧毒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指导各管理区开展“十小”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所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办:负责上级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内容的传达、布置、落实;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出租房(合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线反馈的安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作出解决处置方案;牵头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工办:负责全街道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及西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相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加油加气站等的安全监管;协调电力部门做好安全隐患重点单位的电力供应取缔。 城建办:负责全街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涉及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查处;城区道路、广告、绿化的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管理及安全标志设置维护,所属重点工程建设等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报监工作及相关事故的报告。 农办:负责农业安全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安全管理;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监管;农药及剂类等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全街道水利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及其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教卫办:负责全街道学校、卫生系统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学生、幼儿园接送车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全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检查;依法监督文化单位场所和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单位场所履行安全职责。 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的安全工作。 劳保所: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工时、休假制度和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经济赔偿、纠纷仲裁等工作和相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 3、驻片驻村驻企干部职责分工 全街道以村、企业为单位划分为23个管理区,各驻片领导对所驻片安全工作负责,各驻村、驻企干部为管理区责任人,主要任务和职责如下:驻村干部组织落实管理区(所驻村)内所有出租私房、500万元以下企业和个体加工户、“三合一”等合用场所、村级宗教场所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整改和复查;驻企干部负责落实管理区内所有500万元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整改和复查。各管理区每季度组织落实至少一次安全检查(由驻村/企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开展落实),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经驻村干部签字后交应急办;各管理区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协助组织对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中共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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