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 具体内容 |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 1.将法治建设列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 |
2.将法治建设与政府中心工作、本部门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鼓励本部门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本部门的持证率。 |
3.每年3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大力培育本部门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 5.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
6.完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
7.完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 |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
三、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 9.严格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程序、环节、流程等。 |
10.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12.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制,妥善处置化解信访和其他矛盾纠纷,完善应急机制。 |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 1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及时查处、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
14.提高本部门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部门内部权力监督,形成政府部门内控机制强化、层级监督有力、纠错问责落实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
15.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督促本部门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主渠道作用。 |
16.加强本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情况的检查,确保政府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落实。 |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 17.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配合法院依法处理滥用诉权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 |
18.健全本部门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机制,本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当符合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要求。 |
19.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本部门为被执行人的生效裁判。 |
20.对本部门干预、阻碍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或者拒不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或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21.认真对待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对干预、阻碍公益诉讼开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22.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经费保障。 |
23.建立健全本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探索开展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 |
24.完善本部门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考查测试。 |
25.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