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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1216/2020-14507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东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东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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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尤再进 副组长:李剑伟 金辉国 徐伟军 任 远 成 员:程 燕 王希玲 陈 刚 苏导全 王国栋 蒋 谦 吴迎松 王海波 陈新宇 黄红兵 (二)职责 组长: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遇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向食品监管、教育部门报告。 副组长: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面责任人。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遇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向组长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联系安排医疗机构开展救治。 成员: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责任人。落实做好现场抢救、现场维护、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各项职责。 (三)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街道基层综合治理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各办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事故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超出事发地地级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4)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的; (5)省级以上政府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内2个以上区(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存在损害健康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不足100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政府认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处理机制 (一)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 (二)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区食安办、区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五、调查前的准备 (一)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二)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三)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待命。 六、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一)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二)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三)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抢救措施。 (四)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疑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疑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七、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区食安办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妥善安置、慰问、补偿受害人员,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二)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改进措施,完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九、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发生、未按规定报告、未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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