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1008010002127/2020-95926 发布机构: 区供销社
生成日期:2020-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0 14:36   来源: 区供销社 字体:[ ]

各科室,下属企业、基层社: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区供销社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0年3月 26日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吴必松同志

对区供销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清廉黄岩建设、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等重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亲自”“一把手末位表态”“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四)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切实担负起党委书记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余文华同志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履行党风廉政监督监察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抗台防汛、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发生的问题失教、失察、失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落实对分管黄农农资公司、城区供销社有限公司、黄岩土特产有限公司监督管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对分管科室“酒局”“牌局”等“四风”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三、麻小江同志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履行党风廉政监督监察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失教、失察、失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落实分管澄江供销社、黄岩果品有限公司、宁溪供销社有限公司监督管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对分管科室“酒局”“牌局”等“四风”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四、屠文敏同志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履行党风廉政监督监察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党建、财务方面发生的问题失教、失察、失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把控本单位“三公”经费情况。
     (三)落实分管黄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头陀供销社有限公司、黄岩装潢市场有限公司、监督管理。

(四)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对分管科室“酒局”“牌局”等“四风”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五、陈小刚同志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履行党风廉政监督监察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机关事务、组织人事、群团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失教、失察、失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落实分管黄岩大厦有限公司、黄岩院桥供销社有限公司、黄岩供销物资有限公司监督管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对分管科室“酒局”“牌局”等“四风”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区供销社领导分工如有调整,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作也将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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