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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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市监撤告字〔2019〕4号
台州市黄岩沙慧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 你公司提供虚构住所使用证明骗取公司登记行为 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销你(企业)台州市黄岩沙慧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台州市黄岩沙慧贸易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提供虚假住所使用证明,冒用文慧身份证设立企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企业)台州市黄岩沙慧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吴荣满、孙玲珠 联系电话: 0576-84291068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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