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1003E96936103G/2019-13763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基层反映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制度需打通“最后一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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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慢性病已成为我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健康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医保在慢病治疗方面的支出也不断增加,加强慢病用药报销管理成为医保部门探索慢病医保政策的重要工作。《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已正式实施两个月的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黄岩区慢病刷卡576人次,其中医疗机构刷卡534人次,药店刷卡42人次,配送上门服务0件。随着刷卡人数的增加,慢病长处方的一些相关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受药占比等政策控制,慢病长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受到限制。药占比即病人在看病的过程中,买药花费占总花费的比例。而公立医疗机构对医生都有药占比的考核,有些医疗机构为了控制药占比,甚至对均次处方金额都有限额。虽然慢病文件中规定:“纳入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到12周。”但如果医生要为病人开12周的药量,意味着他要开小处方来拉低当月药占比。所以,慢病患者用药会受到定点医疗机构处方量、处方金额的限制,不利于慢病长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开展。 二是外配处方问题不明确,导致了慢病长处方在药店的推行受阻。慢病文件中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或浙江省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到参保地指定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买慢性病病种相关药品。”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存在差距,药店报销比例为50%,而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二是在我国的诊疗环境下,以药养医的惯性使得很多医疗机构对处方外配持消极态度,而互联网问诊和微问诊等新型问诊方式则五花八门,规范程度较差,无法提供安全保障。慢性长处方涉及病人用药安全、医生责任等众多问题,如果每次在药店买药都需要外配处方,药店的慢病开展将受到很大阻力。 三是缺乏结算方面技术支持,使得慢病药品配送上门服务收效甚微。慢病文件中规定:“保配送,每家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应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门店能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以及“保服务,县(市、区)应与当地相关门店签订定点补充协议,对提供配送服务的门店开展患者满意度、送药时效性、配送安全、配送员资质等方面监管。”但按照相关规定,两定机构不能留存病人的医疗保障卡,并且目前还未实现利用移动终端结算医保费用,因此如何结算、如何配送是制约慢病药品配送上门服务的主要问题。由此可见,医保目前在政策和技术上缺乏支持, 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之间缺乏一个共享处方和结算的信息平台。 因此基层建议: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推行处方外配提供政策支持。从医保部门层面,要加强与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探索慢病长处方新政策,减轻医院的就诊压力,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和药企在慢病药品供给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快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为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三方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家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实时传送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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