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19-13725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我区“点线面”宣传助力保健食品新规顺利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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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分别将于2020年1月1日、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新规顺利落地,维护保健品市场的健康生态,区市场监管提前布局、多管齐下,全面铺开新规的普及宣贯工作。 集中培训,吃透新规关键点。组织相关科室及基层所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深刻解读《指南》和《办法》中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内容、标注警示用语要求、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目录管理等内容的新规定,紧密结合基层执法实际,探讨执法切入点和注意点。此外,充分利用周例会、内部工作交流群等途径,加强保健食品新规知识交流讨论,巩固培训效果,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储备和执法水平。此次该局共有65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新规的培训学习。 深入指导,拉好企业责任线。召集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宣讲会,向企业普及保健食品新规定、新办法、新要求。结合日常巡查和“浙政钉”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地走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标注警示用语等进行规范指导,引导并督促企业强化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形成防止消费欺诈、肃清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已对辖区8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宣传和指导。 广泛宣贯,拓展受众覆盖面。在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中,将《指南》作为一项重要的宣传内容。宣传从城市到乡村,受众从学生到老人,引导更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通过标签和警示识别保健食品,科学食用、明白消费。同时,向消费者介绍新规中关于保健食品投诉举报服务的新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权益。截至目前,该局已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宣传共1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60余次。(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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