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112/2019-6530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 成文日期: 2019-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9-08-22 10:36   来源: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 字体:[ ]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门户网站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门户网站,是指运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向社会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应当遵循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公开和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一站式”服务理念。

第二章  网站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由信息中心指导门户网站及电子政务的规划、开发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信息中心为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实施和完善门户网站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 
  3、负责局门户网站日常运作和管理。 
  4、负责协调分局门户网站与黄岩区政府网站及相关网站的关系。 
   第七条 各科室协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章  门户网站建设

第八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监管、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局级机关、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布要求,可以由各科室直接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维护,确有困难的,可以将所属栏目的信息统一提供稿件至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发布。 
  第九条  网站实行信息审核报送制度。 
  局级机关、各科室、所信息供稿员同时为网站信息员,供稿员应期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稿件送到信息中心,进行登记。 
  第十条  门户网站实行信息定期清点统计制度。 
  根据《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附件一)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分解目录》(附件二)要求,由信息中心每月清点各部门上月份应公开的信息内容,统计上月发布的信息条数,并予内部通告。 
  第十一条  门户网站实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1、为了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局实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2、下列政务信息,免于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个人隐私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但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3、局级机关、各科室应当按省厅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由于不履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义务,或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被省厅或市政府考核检查发现后扣分的,相关局级机关、各科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局级机关、各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将纳入考核工作中,每发生一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则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第十二条  门户网站信息考核制度 
  根据《目录》要求①统计各部门全年信息更新应有量:在考核时核定,栏目内容有,不需要更新的,不计入应有量;②统计各部门全年信息更新发生量:每项应发布内容及时发布的,发生量计1,迟延发布的,发生量计0.5,未发布的,发生量计0,额外发布的内容(如网上报导),每项计入应有量0.5,同时计入发布量0.5。③考核分计算:100×发生量∕应有量。 
  第十三条  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实行清理制度 
  1、各科室负责门户网站上由本科室发布的信息内容清理工作。 
  2、清理时间为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初,即1、4、7、10月初。 
  3、清理内容包括政策性法律文件的变更、地方性法律文件的变更、违法案件的处理、陈旧的办事流程以及本季度发布但未将《信息网上公开审核表》(附件二)报办公室备案的公开信息等。 
  4、局级机关、各科室要经常进行自查,将需要清理的内容经审核后报送办公室。 
  第十四条  门户网站实行安全保障制度。

  1.  

  2. 信息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的安全保障工作。

  3.  

  4. 为切实负起确保网站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5.  

  6. 做好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7.  

  8. 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备条件的电子公告服务立即关闭。

  9.  

  10. 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口令。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11.  

  12. 遵守对网站服务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所有信息在每个工作日及时做好备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网站将保存60天内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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