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8/2019-7325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高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报送《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高桥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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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 根据《台州市黄岩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高桥街道实际,我街道制定了《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高桥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请予审核。 附件:《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高桥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陈琦,电话:15957698713 618713)
中共黄岩区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黄岩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 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高桥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黄岩区委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区委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桥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高桥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高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农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农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村镇)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均衡辖区内公共服务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农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农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农村)发展服务。 第四条 中共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高桥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做好文秘、接待、后勤、信息、档案、调研、督查工作;负责街道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对街道范围内的政府性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安排好街道财政支出,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负责和协助做好街道所属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对街道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出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实施兵员征集,承担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宗、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负责做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敬老院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社区)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农村)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的管理等工作;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四)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合信息指挥室牌子)。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全科网格建设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社区)民参与基层治理;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信息化相关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助区政府做好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采集所属经济组织经营信息,优化辖区投资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协助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城中村”整治;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 高桥街道机关行政编制22名。高桥街道领导班子职数按换届文件要求设置,股级职数8名。 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六条 高桥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2名。 (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挂退役军人事务站牌子、挂民族宗教事务所牌子),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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