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19-7498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9-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29 11:4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黄市监计〔2019〕3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

近视矫正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科(室、队、会):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国市监计量〔2018〕247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行动方案》(浙市监计〔201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以及我省《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有效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切实抓好验光配镜行业的监管和整顿工作,防止给儿童青少年近视造成二次伤害,为降低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夯实基础。

二、行动时间

2019年6月-2019年9月

三、主要工作

通过此次行动,对眼镜制配场所实施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对眼视光产品的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镜片、镜架、配装眼镜、护眼灯、节能灯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眼视光产品的监督抽查。以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眼镜制配场所开展全覆盖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遵守《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有相应的计量器具,如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并经计量检定合格;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整治力度。组织开展验光配镜行业从业人员的计量法律法规及技术培训,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验光、配镜、使用等全链条计量活动,督促眼镜制配场所合理配备、正确使用、科学维护和管理计量检测仪器。

(二)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做好涉及眼镜和眼镜片的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配合相关领域部门做好网络监督执法指导、协调。认真查办眼镜和眼镜片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发现的案件。

(三)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GB/T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宣贯工作,加大眼镜、灯具及相关产品标准推广实施力度,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

(四)规范眼镜、眼镜片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市场经营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组织开展眼镜、眼镜片市场的调查工作,摸清眼镜、眼镜片市场的底数等基本情况,建立经营户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明示商品标签、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五)严格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监管。加强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监测,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严肃查处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进一步规范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将违法违规的验光配镜等相关行业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将眼镜制配场所“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

(七)加强对承担眼视光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承担眼视光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承担眼视光产品监督检查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眼视光产品承检机构依法处置。

(九)加强相关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就儿童眼镜、 护眼灯、节能灯等可能影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产品,结合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结果发布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儿童青少年视力产品。积极开展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项消费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及儿童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对消费者商品知识的普及,提醒消费者在购物中警惕低价劣质产品,选择正规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经营者消费,增强消费者识真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区消保委为工作主体,联合区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部门,推进消费教育工作落地实施。及时受理和处理涉及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产品的消费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切实保护儿童、青少年消费群体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切实依法履职,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工作,开展“进校园”、“入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眼视光产品的质量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眼镜等眼视光产品的生产质量,引导销售者严格按照眼镜制配流程和要求规范配镜,引导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眼镜等眼视光产品的生产、销售、制配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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