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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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环函〔2019〕3号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经认真研究,我单位对于台州市黄岩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9号《关于加强黄岩“中国气候生态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过“十三五”前三年努力,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扰民为突破口,持续开展治气攻坚行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一是编制文件方案。根据《台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台五气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制定《黄岩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启动蓝天保卫战,牵头编制我区《黄岩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黄岩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黄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并落实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计划。 二是医化企业废气达标(省标DB33)整治。我局牵头出台《黄岩区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逐家审核企业装备提升方案,确定每个环节整改时间节点,对超过节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实行限产停产;执法力量充分保障助力整改,应急队伍24小时全天候执勤,分管领导带队每周工作日夜间巡查2次,双休日巡查1次,发现问题,清单式限时销号,全面督促整改。目前7家医化企业中3家已停产,4家已完成企业装备提升方案、污染防治提升方案,企业装备提升已完成。 三是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2018年,我局进一步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提请区政府出台《黄岩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乡镇街道实施拉网式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摸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338家,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督促乡镇街道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先停后治”,按照“关停取缔、规范提升、整改过渡”三种方式,取缔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规范提升企业要做到环保手续合法,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三同时验收合格,整改过渡企业严格根据要求处理污染物,暂时过渡。环境执法助推整改工作,严打违法典型,对心存侥幸、违规生产、偷排偷放的“散乱污”企业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全区338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关停整治任务。 四是抓好涉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定《黄岩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设施污染物减排项目92个,其中1蒸吨及以上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60个,VOCs减排项目32个,已基本完成减排核算报告的编制;开展医化行业2017年度减排论英雄,我区5家医化企业中3家为A类,2家为B类。 2018年共立案查处了54起涉气案件,做出行政执法决定书48件,罚款436.6万,查封扣押32件,移动公安拘留4起,行政拘留4人。 2019年以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为主线,继续改善和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一是推进无缝监管措施。重点推进医化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并完善微型VOCs在线监测网络,完善联化、天宇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系统,建立LDAR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医化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建设锅炉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网络。实行所有监测监控网络与我局联网。 二是继续完善VOCs动态更新,结合VOCs名录库企业,开展VOCs治理与减排,继续推进汽车修理、包装印刷、工艺品等行业的VOCs污染治理或深化整治,实现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率达90%以上。实现VOCs减排项目约20个,完成减排指标2%以上。实现黄岩热电、华丰纸业等5家环统内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研究核算医化企业VOCs减排量和医化园区VOCs排放总量。 三是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2019年计划完成16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四是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双随机”检查力度,对医化、喷涂、印刷等重点VOCs行业要进行严格监管。推进涉VOCs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托管运行。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联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联系人:喻华权 联系电话:89178127 邮编:31802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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