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岩区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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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5号),我区2019年将定向招生(招聘)小学全科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9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黄岩区户籍,有意为山区教育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温州大学承担。 三、招生名额与专业 本区共招生小学全科教师3名,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定向培养单位为:富山小学、上郑小学和上垟中心小学。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批录取,招生代码见2019年招生计划书中提前批志愿。 1.填报志愿。所有符合一、二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将名单抄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和体检,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示。区教育局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在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区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录取。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区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高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高校与定向单位协同做好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 五、定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六、学习费用 录取考生在大学正常学期期间的学费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 七、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到黄岩区西部山区学校(富山小学、上郑小学、上垟中心小学)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服务期为6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电话咨询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120961)、黄岩区教育局招生办(84260089);也可咨询温州大学招生办(0577-86680800)。
黄岩区教育局 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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