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085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调整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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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调整的公告 黄社险〔2019〕2号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2019年5-6月缴费基数范围为3055元-15274元,原月缴费基数范围为3896元-14609元)。 请需要调整2019年5-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6月25日之前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网上申报“企服宝”系统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台州掌上人社微信公众号里的“基数申报”模块申请办理。如网上和移动端办理有困难的可到各社银联通银行网点或社保经办窗口咨询办理。逾期未办理的按原缴费基数执行。 2019年7月-2020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会在2019年6月公布,请所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7月25日之前及时办理新基数申报。逾期未报人员,原缴费基数低于新最低缴费基数的自动按新标准缴费,高于的保持不变。 台州市黄岩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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