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意见十五条
发布日期: 2019-04-26 09:28   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 字体:[ ]


黄岩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意见十五条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无差别全科受理”,打造全区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台州市乡镇(街道)“受办”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待定  )《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17〕9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目标

通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一体化、便利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整合各部门基层站所窗口资源,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办事网点延伸,增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功能,全面实行全城通办、异地同办、就近可办,打造“15分钟政务办事圈”,最终实现群众办事“零证明、零跑腿、零距离、零差别、零投诉”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全科受理原则。按照“无差别全科受理”要求,将“受办”分离改革向乡镇街道延伸,整合资源,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就能办成一件事。

2.坚持全城通办原则。加强对改革路径的谋划,打通行政审批层级,消除审批地域界限。通过优化流程、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区任一受理点均可受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政务办事事项。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现有大厅条件、人员配置、基层站所设置等实际情况,实行政务事项、站所差异化进驻,逐步拓展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功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6月底前先行突破、争创经验。条件落后的乡镇街道逐步推进,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实施意见

(一)推进办事窗口集中化建设

1.整合乡镇内设机构职能。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街道)常设机构,乡镇街道内设的城建、民政、残联、卫生健康、农林、教育、人力社保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办事服务场所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及人员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进一步加强职能归并、精简行政审批流程。

2.整合基层站所力量。推进公安、广电、市监、自然资源、税务、司法、环保、行政执法等基层站所向属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实现窗口资源整合,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设办事窗口,确需单设的需报区委改革办批准同意。各乡镇街道要保障好必要的办公场所(窗口、审批室),确保各基层站所人员顺利进驻。

3.推进服务事项下沉。根据群众办事需求,重点推进医保社保、不动产、商事登记以及出生、死亡“一件事”等办件量大、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拓展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功能。50%以上民生事项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可办理社保、公积金事项的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乡镇街道100%覆盖。

(二)推进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

4.实行现场管理标准化。合理划分大厅功能区域,在大厅设置导办、咨询、受理、办理、自助等基本区域,完善服务设施。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规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从政务文化、现场标识、政务理念、政务礼仪、桌面设置等方面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改善大厅办事环境。

5.推进标志应用标准化。按照浙江省市监局发布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5部分:专用标志图形、管理和使用》,推广全省统一的“最多跑一次”专用标志,在大厅背景墙、咨询服务台、腰线、大厅LED屏、电脑显示屏背景、员工牌、信封、徽章等方面统一使用专用标志及图案。明确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对“最多跑一次”专用标志的摆放、色彩、照明、印刷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6.实现办事指引标准化。按照全省“八统一”要求,梳理大厅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及时调整、维护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信息,确保网上公告的内容与编印的纸质指南一致。

(三)推进窗口队伍一体化建设

7.落实专人负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设有专职的负责人,专项负责窗口日常工作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人应由股级以上干部担任,一般不兼任其他科室职务。

8.推进全科受理。加强对各科室、站所进驻便民服务的事项的整合,重塑业务流程,按领域逐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农民建房、公安、数字电视服务等设立专业窗口外,其它领域事项必须100%实施综窗受办模式。

9.融合窗口队伍。加强对各科室、站所派驻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整合,参照市县政务服务队伍管理模式,将“四制四化”模式向乡镇延伸,建立“全科受理员”队伍。将原有科室派驻窗口的人员划转至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工资由乡镇街道统一发放,前台受理人员(除农民建房、公安、数字电视服务等专窗外)乡镇统管率不得低于80%。要探索“全科受理员”考级制度,要对窗口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培训,结合业务能力、考核情况等因素对窗口工作人员薪酬实行差异化管理。窗口人员不负责驻村等经常性需要离开窗口的工作,窗口队伍中正式在编人员比例不低于30%

(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

10.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全力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延伸,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开通率100%,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网上办结率达50%以上,6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全面推广一窗受理云平台,各乡镇街道全年实现通过一窗受理云平台事项受理的办件率不低于50%。

11.推进数据互联共享。推进一窗受理云平台、权力运行系统、电子归档、电子印章、一证通办、信用信息、无差别受理支撑系统、无证明信息共享(协查)等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提升乡镇街道数字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共享数据、部门互联,大幅度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取消证明。

12.加快推进自助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延伸,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置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不少于1台新村(社区)70%覆盖。各部门及基层站所要在乡镇街道投放自助服务终端的,原则上应统一往乡镇街道的24小时自助服务区集中,不再单独设立。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探索将自助服务终端往文化礼堂、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流量密集的地点延伸。要完善地理位置信息,根据村居等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电子办事地图。

(五)推进服务举措便利化建设

13.推广办事无休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务服务办事无休日制度的通知》(市府办便笺〔2018〕388号)要求,乡镇街道可以根据群众需求探索对殡葬等高频事项实行办事无休日制度、午间无休制度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拓展到其他事项。除在办事无休日服务目录内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实行预约制度,统一通过“12345”市长热线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预约,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登记转办。

14.优化代办服务举措。继续深化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举措,推进基层网格多网融合,将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设置村(社区)网格单元,探索代办员与网格员、村务工作者等多员合一,深挖服务潜力,创新服务方式,为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兜底。

15.强化改革监督体验。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基层群众等各级人群,组建“改革体验官”队伍,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查找改革过程中的短板,不定期对照上述要求曝光改革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倒逼改革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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