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2019年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及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4- 24  10: 43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关于深入实施2019年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及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高水平建设工匠人才队伍行动计划(2018—2020)》(台市委办〔2018〕13号)精神,进一步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及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一)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主导产业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并不断创新的能工巧匠。2019年,全区建设3家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家。

(二)职责任务

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1.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2.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3.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4.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三)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不少于5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4.有项目:工作室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共同成立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负责指导和日常工作。

1.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申报材料包括:

(1)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填写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3)。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技能大师和技能人才团队情况、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扶持技能大师工作的政策措施等情况。

(3)项目候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县(市、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式三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式三份,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式五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2.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认定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项目推荐单位,并于2019年6月10日前推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以上。

3.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认定,择优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

(五)项目产出

1.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2.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3.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4.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5.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2012年-2018年建成的7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省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工作室,不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重点是: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成果产出等方面。具体见《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附件4)。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由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采取全区上下联动的方式实施评估。

各考核评估组要制定工作方案,对照考核评估标准进行科学评估,分别给出推荐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不同等级的评估结论,其中优秀工作室全区推荐一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作室,确定为不合格等级:工作室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工作室近1年未正常开展工作;工作室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正式行文报送评估结果,报送材料还应包括总体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情况、结果等)及评估优秀工作室总结材料等,于2019年4月29日前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要重视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上市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全覆盖,在做好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上,组织好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评审及评估工作,按时报送评审和评估结果;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被认定为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补助经费由区人才经费承担;被认定为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评估为省、市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高水平建设工匠人才队伍行动计划(2018—2020)》(台市委办〔2018〕13号)规定给予经费资助,主要用于技能传承、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活动。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半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工作室所在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重新考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经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称号。

联系人:孙远、李智

联系电话:84120966  电子邮箱:459531763@qq.com

地址:黄岩区区政府1313室(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邮编:318020

 

附件:1.黄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4.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附件1-附件4下载.doc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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