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 2019- 04- 01  15: 45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单位:

     《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9 日



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台州市黄岩区机构改革方案》,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区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运输、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条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人事、编制、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承担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年度部门预算,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等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减费降负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运输管理科。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和运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等有关工作。承担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公路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提出全区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统计、监测等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协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建设阶段督导和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协同管理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人员的资质,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监督、监理、造价定额等管理。承担路政许可相关工作和事中、事后管理,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智慧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负责路网运行监测。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协同办理信用交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负责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安全科。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维稳安保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训练和战备演练。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

第六条 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0名(含交通战备办公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5名。

第七条 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施行。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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