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黄岩区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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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对宪法精神的理解,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三届全省学生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5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黄岩区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校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成人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宪法体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邀请宪法学专家集中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 (二)征集优秀宪法教育课件。面向广大教师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10月12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新闻报送:010–88819615)。 (三)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各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在本校演讲活动的基础上推荐1名学生参加区现场演讲比赛。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初定于9月22日进行,各街道所有初中、小学参加,也鼓励乡、镇中小学参加。请各参加学校9月14日前将报名表(附件)发到邮箱hylb888@163.com。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活动将由教育部部长或副部长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今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将进行现场展演,并通过网络向全国直播。届时,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 (二)加强宣传。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和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专人负责。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活动,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并将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附件: 黄岩区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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