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4/2018-6678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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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我区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所取得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激励广大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和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从事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包括班主任、德育导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科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相关研究人员。 二、范围与主题 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案例主要围绕中小学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的个案分析、典型德育、心理活动课设计及心理咨询案例分析等(包括中小学各学科渗透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案、团体辅导方案、个别咨询方案等)撰写。 三、参评要求 (一)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应具时代性,突出新课程理念,对教育和教学具有正确的导向性。 2.典型性原则。要具有典型意义,能够反映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的一般规律和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具有示范作用和启发作用。 3.操作性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思路清晰、便于实施和评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二)内容与要求 1.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条理清晰、真实生动、行文流畅,并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特见解,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2.参评的案例,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无电子版的不予评审。参评文稿的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格式要求:统一用word文档,A4页面(页边距默认),注明页码(居中),标题用三号黑体,作者单位及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五号宋体。格式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已发表和参评过的文稿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4.评选结果分一、二、三等奖,主办单位具有获奖教案的网络共享权和结集出版权。 四、报送要求 1.两类案例上送的篇数都不得超过学校教师总数的3%。 2.请各校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所有参评材料的纸质文稿按照要求,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普教科(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报送时要求分类统计、分类打包,并提交汇总表一份(见附件);同时将参评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至:hylb888@163.com。
附件:2018年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汇总表 附件: 2018年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优秀案例评选汇总表
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类别”栏填写德育或心理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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