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4/2019-6678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8年度黄岩区教育经费统计情况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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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黄岩区教育局圆满完成2018年度各项预算指标的执行任务,全年教育经费总支出、生均经费等各项指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要求。现将2018年度教育经费情况分析如下: 一、教育经费总体情况 (一)地区经济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常住人口66.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05.9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72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42.8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3.88亿元。其中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5.09%。 (二)教育经费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教育经费总收入18.98亿元。其中: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收入16.59亿元,占总收入的87.4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收入16.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收入15.36亿元),占总收入的86.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收入0.12亿元,占总收入的0.32%,基本与上年持平。 2.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0.06亿元,占总收入的0.63%。 3.事业收入2.20亿元,占总收入的11.59%。 4.其他教育经费收入0.18亿元,占总收入的0.95%。 总体来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比增多。 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数据如下: (一)教育经费“两个提高” 1.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2018年度我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占地方生产总值的3.28%,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08个百分点。 2.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51%,与上年相比提高了0.56个百分点。 (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1.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13.75%(11.66÷10.25-1),且比高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10.92%高2.83个百分点。 2. 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本年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均实现增长目标:小学17,095.83元(上年16,847.19元)增长1.48%,初中19,072.13元(上年18,692.54元)增长2.03%,中职13,860.28元(上年13,699.91元)增长1.17%。 3. 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 (1)本年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均实现增长目标:小学3,254.12元(上年3,173.58元)增长2.54%,初中4,501.36元(上年4,236.70元)增长6.25%,中职2,818.62元(上年2,792.02元)增长0.95%。 (2)本年度教职工工资实现增长目标:小学137,954.95元(上年136,986.29元)增长0.71%,初中147,073.42元(上年146,770.88元)增长0.21%,中职135,489.78元(上年135,072.12元)增长0.31%。 三、教育经费结构构成分析 1. 总收入中按学校类别结构分析: 2018年,我区教育经费总收入18.98亿元,其中:广播电视大学收入0.07亿元,占0.37%;中职学校收入0.95亿元,占5.01%;普通初中收入5.43亿元,占28.61%;普通小学收入8.48亿元,占44.68%;学前教育收入2.94亿元,占15.49%;特殊教育学校收入0.06亿元,占0.32%,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收入1.05亿元,占5.53%。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收入中按学校类别结构分析: 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收入16.48亿元,其中:广播电视大学收入0.05亿元,占0.30%;中职学校收入0.86亿元,占5.22%;普通初中收入5.09亿元,占30.89%;普通小学收入7.87亿元,占47.75%;学前教育收入1.57亿元,占9.53%;特殊教育学校收入0.06亿元,占0.36%,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收入0.98亿元,占5.95%。 2018年度我区各级各部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所增长,各项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到位,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较完善,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规定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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