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1216/2019-6326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9-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重点工程工作组人员考勤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2 09:39   来源: 东城街道 字体:[ ]

机关各办:

为加快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进一步加强工作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订《东城街道重点工程工作组人员考勤及管理制度》,现全文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 东城街道重点工程工作组人员考勤及管理制度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31日

 

东城街道重点工程工作组人员考勤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工作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干事担当、勇于破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台州市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对象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各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  实行项目组组长带班制度。各项目组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各个项目启动后,下移项目办公地点,由带班领导负责当天的人员签到、监督和事务处理,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条  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根据项目推进的需要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不得无故缺勤。每个项目组的内勤负责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第五条  实行请假审批制度。项目推进期间,项目组成员因请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都要按照规定提前办好手续,除了向各线领导请假外,还需向项目组组长报告,以便项目组安排工作。

第六条  实行效能督查制度。项目推进期间,工作组成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尽心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防止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发生。街道督考办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组成员出勤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一次的,予以通报;当月累计被督查发现问题两次的,予以诫勉教育;当月累计被督查发现问题三次的,予以效能告诫。

第七条  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相应取消当年度第十三月工资);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给予待岗处理或调整岗位处理。

第八条  实行出勤补贴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工作到夜间十一时以后,每人每次补贴  元,十一时以前减半;

(二)凡工作到凌晨二时以后的(包括通宵工作),每人每次补贴   元;

(三)因工程施工需要,早晨四时以前开始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次补贴   元(早餐补贴);

(四)双休日加班,每人每天补贴  元;节假日加班,每人每天补贴  元。

第九条  本补充规定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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