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19-6473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9-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3-22 字体:[ ]

 2018年11月,省政府印发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校作为科技创新主阵地、人才培养主渠道,承担着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突破、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使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当前,从我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看,学校的创新力、适应力、人才培养质量、基础建设能力与浙江经济社会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匹配,学校参与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决策部署的响应度、契合度、融合度和贡献度还不够。

  面对新一届省委省政府提出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一带一路”枢纽打造、新动能培育、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战略任务,如果没有高校创新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支撑、服务和引领,这些战略目标都难以完成。同时,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面临创新实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必须在人力资本强省建设上寻求突破。因此,深化产教融合,从加快创新发展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举措;从产业转型升级看,是新常态下加快产业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人才驱动”转变,打造经济升级版的现实要求;从教育改革发展看,是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提升,实施高教强省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改革方向。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具体化和细化,明确深化产教融合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项目体系。

  在指导思想方面,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精神,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着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增强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进行全面、系统设计。

  在发展目标方面,提出两个时段目标要求,即近期到2025年,中期到2035年,既与国家文件提出的目标期相对应,又与“十四五”规划期相衔接。一是到2025年,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人力资源体系全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在具体任务方面,按照新时期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浙江特点,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人力资源体系的重要制度;作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把原来自发的、浅层次的产学研政合作,放在自觉的、制度化的产教融合规定,强化实施措施的可操作、能落地。

  三、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两个方面。

  第二部分:统筹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出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统筹布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等4项实施意见。

  第三部分: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在岗职工教育培训等4项实施意见。

  第四部分: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参与高校治理、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等6项实施意见。

  第五部分:促进产教供需对接。提出畅通产教供需对接渠道、加强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组建培育一批产教融合联盟等3项实施意见。

  第六部分: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提出落实财政税收政策、落实土地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5项实施意见。

  第七部分:组织实施。提出健全产教融合实施机制、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环境等实施意见。

  四、创新亮点和具体抓手

  一是提出了深化产教融合“四位一体”架构,完善顶层设计,强调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企业重要主体、人才培养改革主线、社会组织等供需对接作用,搭建“四位一体”架构,将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上升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整体制度安排,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

  二是提出了“五个一批”产教融合体系建设,即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产学研政用产教融合新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以省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等平台为重点)、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面向企业征集合作项目),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与院校紧密对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三是提出了“双对接、双促进、双共建”机制,着力化解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工作衔接不通畅、需求信息不对称等突出矛盾,建立地方政府对接高校、高校对接企业,促进地方创新发展产业转型、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水平提升的“双对接、双促进”机制,同时,建立高校省市共建、部门共建“双共建”机制,着力提升高校参与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决策部署的响应度、契合度、融合度和贡献度。

  四是提出了强化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作用,着力化解当前我省产教融合工作当中企业积极性不高、高校承接能力不强、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等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常态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和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教育对产业转型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五是提出了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一是重点在学校侧,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重点在企业侧,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三是重点在地方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高校、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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