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3/2019-0016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委办发﹝2018﹞82号)精神,深入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时间、减材料”要求,持续推进成品油经营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内在动力。通过简政放权、建章立制、优化服务,加快构建法制引领、制度保障、监管高效的成品油经营审批制度改革体系。 (二)服务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建设。根据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打造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战略要求,围绕“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目标,通过下放成品油经营审批权限,加快推进绿色民营石化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发展成品油内贸分销业务,逐步搭建油品内贸分销网络,切实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提升以油品为主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 二、制订依据 该通知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实际,制定了《关于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下放内容及职责。明确下放事项是加油站建设规划实施确认,下放层级至市、县(市,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柯桥、上虞、洞头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明确事权下放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主要环节。进一步明确事权下放后,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规划编制及调整、规划实施确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变更及注(撤)销等重点工作环节的办事流程。 第三部分 相关要求。强调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中规划间距、安全建设、信息公开等标准和要求。同时,强调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解读单位 《通知》由浙江省商务厅解读。 五、执行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