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6/2019-9630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茅畲乡 成文日期: 2019-03-19 10:1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3-19 10:13   来源: 茅畲乡 字体:[ ]

一、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概况

茅畲乡概况

 基本概况:茅畲乡地处黄岩西南,三面环山,中为平原,地势南高北低。东连沙埠镇,西接平田乡,北邻北洋镇,南与乐清县接壤。乡域面积29.61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4744户,总人口13704人。全乡耕地6193.91亩,山林30643.63亩,园地9000亩,森林覆盖率达79.2%,已保持了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是浙江省森林城镇、省市级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市区十年绿化先进乡。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社区)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和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决算 7927.3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27.32   万元,占总收入100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1222.7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2.68  万元),占总收入 15.42  %;其他收入(包括上级部门补助收入) 6704.57 万元,占总收入  84.58  %。上年结转收入72.21  万元,占总收入0.91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决算    7890.8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19.68  万元、国防支出8.9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8.5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0.9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9.26  万元、农林水支出 2493.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3701.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51.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00.07万元,项目支出 6739.49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7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52.68 万元,其他各类支出 6668.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年初预算为730.39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7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6.51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04.14万元,占 4.71  %;

国防支出  6.18万元,占 0.58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 万元,占 3.27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77.14万元,占 7.2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58  万元,占 2.86  %。

城乡社区支出 271.25  万元,占25.35  %。

农林水事务支出 141.03   万元,占 13.18  %。

交通运输支出  4.75 万元,占  0.44  %。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35.2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70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 28.0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334.79万元,主要包括:

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 万元。

国防支出  6.1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8  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 271.25  万元。

农林水支出 6.0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 4.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当年决算数为 152.68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茅畲乡固定资产购置政府采购 12.03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茅畲乡本级共有车辆 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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