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4/2019-8280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上垟乡 成文日期: 2019-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 告
发布日期: 2019-12-31 09:13   来源: 上垟乡 字体:[ ]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

 

全国高速公路完成收费系统切换

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通行

 到时,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

全面启用ETC收费模式

只保留一个人工车道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切换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特定车辆预约功能上线

绿色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免费通行预约功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功能将于2019年12月30日零时上线。从2020年1月1日起,绿色鲜活农产品车辆、集装箱车辆、大件运输车辆将通过预约通行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后通行,方可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入高速公路。用户如不知情,未进行预约操作,可能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绿通车辆免费通行目录品种统一

绿色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统一按国家目录品种进行免费通行,部分原先享受地方免费通行政策的品种,切换后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货车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货车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总体上收费标准不高于现行标准,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但存在个体(如空载货车)通行费增加的情况。

超限车辆不能上高速

货车要先经过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后才能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和未处理的违法失信车辆将被现场劝返,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

实行精准路径收费

客车费率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但局部跨多个断面的叠加费、固定收费标准以及计费规则发生变化,计费方式从两站间最短路径和最低费额收费转化为精确路径收费,收费金额会与现行标准有所差异。

集装箱车须及时办理更新手续

集装箱车辆应在年底前办理或更新ETC信息。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未及时完成升级的用户,将无法通行ETC车道,无法享受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用户上高速前务必先行办理升级业务。

 

 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降档收费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将降档按一类客车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已发行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ETC用户应在年底前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单位用户需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到省内各合作银行网点,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更新车辆信息并重新核定车型,以免造成通行费损失。

 

 

其他注意事项

☞ ETC车辆在全国范围享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货车在浙江省内国有路段享受15%的通行费优惠

 ☞ 用户可在ETC服务网站www.zjetc.net或者微信公众号、APP“浙江ETC”查询浙江省高速公路计费标准和通行记录明细。

 ☞ 用户可在全国统一ETC票务网站www.txffp.com或者APP“票根”注册开具电子发票。全国ETC票务热线: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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