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 上垟乡 |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4/2019-8280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上垟乡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 告 | ||||
|
||||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
全国高速公路完成收费系统切换 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通行 到时,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 全面启用ETC收费模式 只保留一个人工车道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切换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特定车辆预约功能上线 绿色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免费通行预约功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功能将于2019年12月30日零时上线。从2020年1月1日起,绿色鲜活农产品车辆、集装箱车辆、大件运输车辆将通过预约通行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后通行,方可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入高速公路。用户如不知情,未进行预约操作,可能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绿通车辆免费通行目录品种统一 货车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实行精准路径收费 客车费率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但局部跨多个断面的叠加费、固定收费标准以及计费规则发生变化,计费方式从两站间最短路径和最低费额收费转化为精确路径收费,收费金额会与现行标准有所差异。 集装箱车须及时办理更新手续 集装箱车辆应在年底前办理或更新ETC信息。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未及时完成升级的用户,将无法通行ETC车道,无法享受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用户上高速前务必先行办理升级业务。
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降档收费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将降档按一类客车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已发行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ETC用户应在年底前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单位用户需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到省内各合作银行网点,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更新车辆信息并重新核定车型,以免造成通行费损失。
其他注意事项 ☞ ETC车辆在全国范围享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货车在浙江省内国有路段享受15%的通行费优惠。 ☞ 用户可在ETC服务网站www.zjetc.net或者微信公众号、APP“浙江ETC”查询浙江省高速公路计费标准和通行记录明细。 ☞ 用户可在全国统一ETC票务网站www.txffp.com或者APP“票根”注册开具电子发票。全国ETC票务热线:9502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