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
||||||||
|
||||||||
黄岩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我区工贸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小微企业占大多数,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事故防范工作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围绕小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补齐小微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事故防控水平。 二、核心工作 突出抓好“三项防范”整治工作。 (一)防范“燃烧爆炸”事故整治 1.排查整治可燃(爆)物。全面梳理各类小微企业容易引发燃爆事故的场所及事故风险因素,重点排查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金属冶炼、船舶修造等企业或场所,对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爆物品的,参照“三场所三企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2.排查整治“导火源”。特别要关注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在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强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3.落实管控措施。在一些需采取防爆措施的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要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强化防爆整治,落实有效防爆措施,配备相应的声光报警装置等。加强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 (二)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整治 1.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在作业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督促企业健全作业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配备必要应急装备。 3.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在作业前进行危害辨识,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三)防范“失稳坍塌”事故整治 小微企业往往厂房、设备设施等比较简单陈旧,且空间狭小、设备布局及物资堆放杂乱等特点,要严密防范厂房坍塌、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或倾覆等致人伤亡事故。 1.排查小微企业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的结构稳固性以及重点致害因素。 2.加强因强风、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对小微企业安全影响的监测,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3.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日常监测,严密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三、工作措施 重点落实四项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场培训会。按分级属地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辖区内小微企业分布和数量情况,于10月底前,分片、分组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风险排查和事故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让每一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教育。 (二)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组织小微企业进行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小微企业安全风险自查表,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人员或委托有技术管理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村入企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并核对小微企业风险自查表,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并公布风险评定结果。 (三)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督促小微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一报警、二疏散、三自救”为主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向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公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在今年年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四)落实一线监管措施。在乡镇(街道)小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依法督促小微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分解监管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底前,组织开展整治任务部署,并分级完成培训工作,落实小微企业风险排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11月底前,分级组织完成专项检查,完成并公布小微企业风险评定,全面梳理高风险小微企业,落实执法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三)12月底前,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完成分级监管网络构建。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监管,全面督促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四)2020年6月底前,健全完善小微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总结,改进措施,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排查梳理,深化隐患治理。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档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小微企业,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立即停产、停用、停运,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使用和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风险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要建立小微企业风险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风险等级分类报告机制。特别是风险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要建立完善并在2020年6月底前有效实施安全风险管控日志制。在强化定期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以防范较大事故为导向,推进企业将风险等级降低至可控范围。 (四)落实风险研判,会商互通信息。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根据小微企业事故、安全执法、日常检查、“三项防范”整治、企业风险报告等情况和块状特色经济、相关行业经济景气度、季节性生产周期、气象灾害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会同相关单位开展会商,对本地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作出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要动态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强化重要信息通报预警,提升监管效能。 (五)强化联合执法,健全协同机制。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局根据风险研判会商结果和企业风险分级状况,积极会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各科室、安监大队,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中队)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打非治违、淘汰落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