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岩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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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的文件精神,实施三年期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现将《黄岩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黄岩区民政局 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黄岩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黄岩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浙民养[2019] 12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经济社会状况、兜底对象数量、集中供养需求、敬老院可提升空间等,制定黄岩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精神,我区敬老院(含公建公营)床位主要用于政府兜底保障。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改造提升后,敬老院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我区计划在区福利中心设置认知症专区、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全区计划保留敬老院8至9家,床位总数约900张。其中前期已实施公建民营,床位75张以上敬老院予以保留,不改变兜底保障属性,敬老院所在乡镇街道要与运营方共同协商改造提升方案报区民政局审定,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对改建工程量大,投入成本高的,应重新商议合同条款或招投标。积极调动社会慈善力量,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 二、改造标准 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等标准,扩建、改建或提升原有敬老院,使其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三、实施步骤 1、拟扩建敬老院 院桥镇敬老院,现有床位数87张,拟扩建床位75张,其中护理床占30张,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建成后规模55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30万元。优先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由院桥镇人民政府管理或实行公建民营。服务内容重点为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沙埠镇敬老院,现有床位数80张,拟扩建床位20张,完成后护理床位达68张,开工时间为2020年,建成后规模38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20万元。优先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已实行公建民营。服务内容重点为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茅畲乡敬老院,现有床位数72张,拟扩建床位20张,建成后护理床占60张,建成后规模达到1860平方米,开工时间为2020年,预计总投资220万元,已实行公建民营。服务内容重点为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2、改造提升敬老院 2020-2022年期间,将对宁溪镇、头陀镇敬老院按照标准进行原址改造提升。按照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院区场地、用户功能、适老化改造、照护型床位、消防安全等指标要求进行改造提升。 四、责任主体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大力度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并研究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统筹推进。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做好经费测算,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的进行经费补助。 五、资金保障 敬老院扩建项目成本控制在护理、普通床位分别每张15万、10万以内,改建项目成本控制在护理、普通床位分别每张4万、2万以内。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各项资金资源,确保改造工程如期完成。区级财政要对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予以支持,并对工作绩效显著的地方给予奖励。 六、考核验收 敬老院改建、扩建、新建建筑特点应根据供养对象的申请特点和安全、卫生、经济、消防、环保的要求合理确定,提高入住供养对象供养水平的前瞻性,符合建筑设计、无障碍设计、建筑节能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养对象居室以双人间为主,设置衣物储藏空间,设置卫生间满足无障碍要求,地面防滑、防渗漏、易清洗,室内通道和床铺间距满足轮椅和救护床进出及日常护理的需要。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应按标准逐一进行验收,并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公司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设完成后的敬老院将以提升计划为依据,对接“浙江省敬老院数据库”。 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是养老服务体系的托底工程,各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精细实施。省级将把为期三年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考核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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