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9/2019-8100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9-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黄岩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1-26 15:33   来源: 区审计局 字体:[ ]

关于黄岩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根据审计报告(台黄审投报〔2018〕17号)要求,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违背合同付款条件超付工程进度款问题

幕墙超付工程款从决算工程款中扣回,钢结构超付工程款要求钢结构单位尽快现金缴回,暖通消防超付工程款要求施工单位尽快现金归还。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要求中介审计机构全过程介入,确保过程支付正确无误。

二、停车场绿化工程合同结算价偏高问题

经审计组指出问题后,最终审定价是按结算价下浮15%。

三、违规签署工程联系单问题

实际情况是该回填场地本应在市政施工中列入招标工程量,但考虑到钢结构吊装须换填,但是仅局部回填会对后期市政工程施工产生影响,根据实际施工程序需要,一次性由总承包单位提前实施(此项费用在市政预算中已相应扣除),未造成工程造价二次计算。

四、未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要求问题

其中产生差价已由我方在工程款中扣回,我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方面

对借款利息未收取增加建设工程成本费用问题已整改到位,我单位已在工程余款中扣回本金及利息;对区交通局下属各指挥部、黄岩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借款利息问题已整改到位,已调整建设成本,收回利息;黄岩南区建设指挥部借用资金利息问题已整改,已收回利息。

六、其他关于政策措施未执行到位、未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要求的共性问题

已积极整改,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七、修改总承包合同,变更争议条款,通过仲裁途径,违规多结工程款331.7万元问题

我集团从2019年1月11日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已支付的232.19万元,余款不再支付。

八、厚25mm蜂窝铝板项目支付91.02万元进度款依据不足问题

在决算书中扣回该项91.02万元,不予支付。

九、花岗岩补差费用过高,多付进度款20.84万元问题

在决算书中扣回该项20.84万元,不予支付。

十、两个分项工程内容虚报不实,多付进度款10.84万元问题

在决算书中扣回该项10.84万元,不予支付。

十一、补充合同中“z-010联系单石材单价增补”工程量未核实,多付进度款5.75万元问题

在决算书中扣回该项5.75万元,不予支付。

十二、重复签订外立面铜字补充协议,多付进度款4.6万元问题

在决算书中扣回该项4.6万元,不予支付。

十三、擅自对合同约定单价进行更改问题

全部按原投标单价执行。

十四、枢纽站工程一期项目概算不实问题

集团制定了《台州市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概算预算管理办法》(黄交旅〔2019〕26号),今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

十五、幕墙工程补充合同中新增工程项目不实,共计17.29万元问题

已在决算中扣除该项17.29万元。

十六、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未执行合同规定问题

已对监理单位扣回4万元。

十七、项目经理等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率不足问题

已对施工单位扣回3.2万元。

十八、工程建设进度滞后415天、责任未分清问题

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因泥浆消纳场无法解决,停工配合多城同创、文明城市评选、环保检查、中高考工作,涉及重大变更,防范台风等不可抗力、无法预料因素的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已作出工期延误说明。

十九、随意签订补充合同问题

待所有工程决算办理完毕后,一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十、土地征用费尚未结算、工作经费未按规定审批问题

土地征用费目前正与北城街道、开发区对接。工作经费今后我集团将严格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70号“支付征用土地工作经费需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区长审批”的规定执行。

二十一、临时围墙及填碴项目未按规定招标,且临时围墙费用重复支出问题

因付给北城街道的临时围墙费用实际上是政策处理费用,客运枢纽站项目征地完毕后,为了防止已征用土地被周边村民二次占用才砌筑了临时围墙。临时围墙完工后,跟总包施工合同还未签订,跟土建工程的围墙是两个内容。

 

台州市黄岩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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