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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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 你局关于台审行报〔2019〕19号的审计报告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陈建勋专门作出批示,蔡理明常务副区长在2019年7月2日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区上下形成合力,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立即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按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破征地要求规定,将未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地 的人群直接纳入保障范围”的整改情况 考虑到农民失土的事实,我区在2015年确实将带征边角地视作征收面积。该项政策从2019年1月开始,我区已停止执行。目前我区已建立涉及229个村的27525个参保指标的相关台帐,下阶段,将按照台人社发〔2019〕56号文件要求,对涉及村相应地块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时不再核定参保指标。 二、“违规分配参保指标”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院桥镇田洋村和澄江街道葛村的村干部存在违规分配参保指标的问题,共涉及27名参保人员,其中24名为退休参保人员,3名为在职参保人员。目前,区社保中心已暂停了24名退休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资格,其余3名在职人员继续保留在职参保缴费资格。同时区社保中心对该27名参保人员核算了清退金额,清退表已由所在乡镇(街道)告知个人签字确认。 三、“业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指标核定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百丈柑桔场核定的参保指标问题。我区已于2017年7月起规范统一参保指标核定管理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执行好此项规定。 2.对高速公路征地涉及的村核定参保指标问题。虽与现行政策不符,但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04〕30号)规定,且参保人员确已失土。对长潭水库事务中心下属场队存在的超范围核定参保指标问题,我们从兼顾历史的角度考虑,且限定其无法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下一步我们将督促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人社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业务操作。 3.对37个村突破核定规则予以参保指标562个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核实和调查,建立了相关整改台帐,按照台人社发〔2019〕56号文件要求在今后该村土地征收时相应冲减;对北城街道王林施等7个村直接给予300个参保指标问题,经核实要求给予指标的报告没有分村指标数,没有社保经办意见,也没有社保参保记录,该指标将列为作废指标。 对多核参保指标问题,我们也逐一重新计算,多核的参保指标按文件在今后土地征收时相应冲减。 核定指标采用基数不一致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台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台土资发〔2018〕40号)文件要求确定参保指标的基本参数。 4.参保指标核定表填写不规范,部分数据缺失。对发现的坦洋村、下坦村等28个村的数据情况,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并对涂改情况进行了更正,完善了基础数据的审核。目前,我区正在全面完善征地和参保指标台账,进一步理清了征地情况及参保指标底数。 (二)“部分村集体对落实公开民主程序分配参保指标的资料保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区迅速作出部署,要求乡镇(街道)对村集体落实公开民主程序分配指标情况进行监管,除审计检查到的几个村外,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所有参保村健全村务档案,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会议记录。 (三)“参保身份审核机制不完善、经办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外村户籍、非农业户口等人员参保”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10名外村户籍人员和8名非农业户口人员(含2018年2月亡故已处理1人,施荷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已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18名参保人员已全部参保中断,并已清退3名非农人员,整改7名跨村参保,并发放3名跨村参保整改通知书和5名非农参保整改通知书给乡镇,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员交至本人,让其到社保中心办理清退手续。 (四)“参保人死亡后仍继续享受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我区有31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死后继续享受待遇,有17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均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保,死后仍继续享受待遇。目前对于17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均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保),已全部追回养老待遇。31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死亡人员,已追回30人的养老待遇;另有1人无法联系到相关家属,下一步,区社保中心会同公安、乡镇(街道)查清家属情况,再追回社保基金。对近亲属拒不配合的,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回。 四、“部分地方政府保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我区已对未提取到位的1818.75万元社会保障风险金和未到位的6460.50万元社会保障风险金,均已足额提取到位。下一步,我们将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当期风险准备金及时足额提取到位。 五、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已确定为参保对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6314名(现为5952名)人员,我区已着手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将按照市里的要求抓好落实。 针对信息系统共享问题,我区已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完善有关工作制度。 针对调剂指标现象,我们将根据台人社发〔2019〕56号文件要求办理。 六、下一步整改措施 根据审计具体整改和审计意见要求,我区认真对待存在问题,为做好该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复查。在审计抽查的基础上,在全区面上开展“人地对应”复查,为牢牢掌握复查进度及最新动态,全区建立了周进度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上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对存在进度滞后乡镇街道,“人地对应”领导小组应及时督促,全面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目前,我们已完成复查工作,并签订了17476份承诺书。 二是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人地对应”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准则,处理好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处理个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及时移交纪检部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复查成果,建立核定指标、核销指标、征地面积等项目数据库,为做实“人地对应”工作打好基础。同时着手对村集体指标分配办法进行规范,确定几种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模式。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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