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20/2019-797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成文日期: 2019-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9-01-11 15:4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字体:[ ]

黄岩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守护生态良好为底线,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迎接省级环保督察为抓手,全力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四大战役,为“美丽黄岩”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保持刚性执法力度。聚焦“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危险固废等重点领域,专项专攻,组织开展“蓝天保卫”1号、清废2018、“护水斩污”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利用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段,先后开展江口医化园区“零点行动”、“周末行动”等特殊时段执法75次,重点检查涉水、涉气企业,严格落实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限、停产措施,对企业违法排放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及时予以依法查处;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劣V类水体上游及周边地区工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各类污染源等开展专项检查,重拳打击并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警惕污染反弹,始终保持强力震慑。

二是开展环境信访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2018年1-10月共受理1072件,比去年同期降低11.55%,其中书记信箱件20件,微信举报件65件。对书记信箱和重点信访件加强排查、梳理和后督查,实行跟踪督办和回头看,对媒体曝光等重点案件,推进销号管理、全程监督。

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先行。按照浙江省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与检察院一起成功办理倾倒废油污染生态环境案件,达成赔偿额逾77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目前,该笔赔偿款已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账户,用于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此案是浙江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提供了生动的台州实践样本。

四是健全环境执法与司法体系。成立公检法驻环保联络工作室,加强公检法环联动机制,推进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案件商讨制度、派驻坐班制度等,着力打造环保执法与司法紧密联合体。

五是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医化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今年1-10月共计派出巡查534人次,落实黄色预警1次,红色预警6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完成防汛防洪应急演练、长潭水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加强环境信访和环境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大环境维稳维权力度,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群体性事件。

六是坚持“最多跑一次”和生态文明改革互动并进,不断加强环保制度供给。

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和“妈妈式服务”。2018年全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企业累计有200余家次,对20余个项目进行跟踪性服务。牵头做好“两山”理论实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绿色农药肥药双控、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环境监管体系改革等6项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督促改革进度,发挥区改革小组联络员作用。

七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高环保队伍综合素质。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署,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创新举措,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黄岩区环保局岗位廉政风险干预标准文本》,为党员干部量身打造风险防控措施,并分别辅以不同特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019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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