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18-8272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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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违法广告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9、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10、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11、指导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下属单位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算和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 二、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6,319.0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95.05万元,增长20.96%。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奖等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02.15万元,占总收入99.7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30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0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9.7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4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0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6.96万元,占87.88%;项目支出763.28万元,占12.1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4.4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20.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6.82万元,项目支出763.2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1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00.1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15.87万元,增长21.52%。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奖等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5.84万元,增长21.52%。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奖等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72.02万元,支出决算为6,30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以及追加省转移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470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奖等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保委人员调入以及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的调整。 (4)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0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2%,支出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追加了省转移支付,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电动车40辆计12万元;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费25万元;新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租8.7万元;膜结构车棚、伸缩门改造12.28万元;小作坊补助资金8.8万元等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类)支出26.2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5.1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0.25%,主要原因是清算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管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管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9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6% ,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转移支付,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的检测经费和服务信息公示栏宣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2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保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工资、遣属生活困难补助、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61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当年政府性基金款项没有安排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控制支出数。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57万元,下降19.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4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兄弟单位工作指导、学习考察、办案等招待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制度,严控接待支出,压缩接待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累计15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5.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报废了部分车辆以及严格公务用车制度,严禁私车公用;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减少了12辆,主要原因是车改。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食品安全专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项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43.55万元,实际支出243.5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1、项目立项概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要求,为确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领食品质量监管的职责,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打击力度,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结合黄岩区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确定了2017年度的食品安全项目目标任务: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家禽净膛“杀白”上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提升、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进口食品联合执法检查、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畜禽和水产品的“两禁一超”问题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重点治理目标;做好生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工作,抽检食品570批次;完成3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追溯率达到50%以上。做好食品流通领域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项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以彭云兵为项目负责人,相关科室、所人员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该机构在编专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5人,聘用人员1人。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 (1)把好财务关,提升了检测装备水平 2017年财政下拨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核定方向使用资金,实现专款专用。2017年度食品安全经费支出合计 74万元:食品检测支出 55 万元,办公费支出0.21万元,宣传印刷费支出 15万元;平台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培训支出 0.53万元;劳务费支出 1.96万元;差旅费支出0.05 万元。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授权审批程序使用资金,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加大监管力度,推行“智慧监管”,重点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除日常监管外,还积极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薄弱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以及群众关注的、投诉较多的等重点食品整治,把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其他含有毒有害物质食品作为打击重点行为,对散装食品标签、进货查验等行为进行专门指导,利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地毯式巡查,今年利用移动APP巡查食品经营单位3128户,并把相关巡查记录保存智慧云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案件从重从严处罚,形成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82起,罚没款101.35万云,移送公安2起。同时推行“黑名单”制度,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经营得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实行社会监督,继续推行信用监管制度,对失信经营者降底信用等级,并将“黑名单”、失信单位作为监管重点。 (3)加强检测能力,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检测覆盖面 一是增加定量抽检食品批次,对农产品进行每月不少于20批次的抽检,把风险大、隐患多、问题突出食品作为抽检重点,市场内的熟食、地产小作坊食品年糕、豆制品、米面、皮蛋等做到主体抽检全覆盖,做好问题食品后续处理工作,及时开展清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溯源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今年开展抽检共570批次 ,实现全区覆盖9.45批次/万人,超过4批次/万人的既定目标。共发现33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全部进行了后续核查处置,处置率达100%, 二是加强农贸市场检测室建设。鼓励并指导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定期对市场内产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涉及品种有新鲜蔬菜、水果、干腌制蔬菜、干果炒货、肉禽蛋、水产品等日常消费量相对较大的食品,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农药残留、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双氧水、亚硝酸盐、硼砂、克伦特罗等项目。今年全区市场检测室定性抽检33641批次,不合格29批次,合格率为99.91%。 (3)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紧盯目标,完成双体系建设任务 积极推动快速检测室免费开放体系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全年针对农贸市场开展集体培训4次,分行业各类培训9次,实地指导17次,并在7月份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目前劳动南路菜市场、沙埠农贸综合市场及北洋农贸市场均已完成免费开放快检室建设,接受消费者送检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劳动南路菜市场根据追溯体系要求建立一户一档,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按要求对市场进行自查,切实加强市场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户在摊位上明示自产自销经营标识及小作坊登记情况,统一制作了小作坊食品信息公示牌,并公示牌中载明食品标签信息二维码,让消费者在购买时通过二维码“扫一扫”就能明了所采购食品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证产品可追溯。目前城区双体系建设完成率100%。 (4)加强“三小一市场”管理,实施整体整规提升,全面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根据黄岩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六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我局着重对“三小一市场”进行整治。按照多城同创标准,对小食杂店索证索票,散装标签等经营行为进行专门指导整治,禁止销售三无、过期食品。同时,按照放心市场创建要求对上辇、澄江桥头王、新前、北城坎头张、宁溪、院桥店头、沙埠、北洋等8处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推动农贸市场硬件改造、业态提升和管理创新,确保上市农产品等商品质量,营造更加卫生、方便、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对全区小作坊进行全面建档登记,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验收和生产过程等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小作坊建档在册89家,建档率100%,关停并转13家;约谈经营户300多户次,责令改正30余户,停产改造5家;今年我区已实施小作坊产品监督抽检117批次,实现抽检全覆盖,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为继续加强小作坊产品质量管理,在全区推行小作坊电子追溯体系,为小作坊业主配备蓝牙打印机并开展培训,2017年已上传数据20000余条,电子追溯率达100%。消费者可通过二维码扫描获得产品相关信息,监管人员可以从后台对数据进行监管,为小作坊的管理提供极大便利。 (5)重视内外结合,搭建社会共治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搭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队伍。走出去、引进来,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多人次,就食品生产监管奔赴天台、临海、椒江等地进行学习和交流,“学”与“管”相结合,利用市级季度交叉检查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机会,组织人员全过程参与,组织频次达20余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通过亲身体验与参与来提高监管能力。 二是重视法律规章宣贯,努力提升企业主体意识。召集全区企业于1月10日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235”工作评议会、4月10日召开大中型商超培训会以及农贸市场主体责任会议,4月20日召开食品生产年度会议,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8月份,在全省率先敦促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制度落地生根。针对风险较高,问题易发的酒类、炒货等生产企业分别进行约谈,重点就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帮助企业提升意识。同时,以日常监管、现场核查、专项检查为契机,为食品企业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其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帮助规范厂容厂貌和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监管工作信息群,共享监管业务知识和经验、共商企业难题,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努力打造社会力量参与共治局面。黄岩区食品行业商会是黄岩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发组织成立的行业协会,拥有会员60多家,区局与食品行业商会充分沟通,就社会共治方面达成共识,于9月份一同前往天台红石梁生产企业进行考察交流,并多次牵头组织和参与约谈、培训会,受众达200多人次,同时我局也多次组织商会和食品安全义工力量参与到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中来,从而实现了监管公开、公平、规范。今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分级评价率100%、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100%,切实保障全区食品生产安全。 (6)畅通申诉举报渠道,打造优质服务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当地媒介渠道,进行“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健康、安全消费。利用食品安全监督站点深入社区、乡村,服务人民,受理群众食品消费申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5执法平台系统的申诉举报功能,快速反应处置,全程跟踪督办,认真反馈处理结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及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和发展村居食品安全联络员、消费维权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和组织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7)强化宣传,搭建多样宣传培训平台,构建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结合平安建设、创国卫、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工作,下沉基层力量,深入市场,持续推进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宣教工作。组织各市场负责人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座谈会17次,实地指导市场100余次,不断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广泛利用媒体。利用各类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食品流通交流QQ群、微博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消费者消费意识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分区域分行业建立微信群,及时传达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7月10日,通过微信平台邀请30名热心市民参与“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 三是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黄岩市场监管”微信、市场监管公众app、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黑名单”、食品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让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受到监管和市场的双重惩戒。 2、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分值,单位评价组给出的我局2017年度食品安全项目(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为 分,其中业务指标得分为67分、财务指标得分为 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1、检测经费无法满足群众的检测需求。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深入人心,群众对食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希望更多了解当地食品质量相关信息,每年我们都在不断提高检测覆盖面、扩大检测项目,但受到检测经费限制,食品检测只能侧重于风险隐患大的食品,检测批次有限。 2、一线监管力量紧缺。两局(原工商与原食药监)合并以来,基层所承担任务加重,虽然乡镇街道增配食品安全协管员,但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仍与业务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大部分工作还是由市场监管局的一线监管人员承担,辖区大量的食品经营主体和必要的监管检查存在明显不对称的现象。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因农村地域广、经营户分散等现状制约,一线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受法律意识、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普遍欠缺的影响,农村容易成为假冒伪劣等食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乡镇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进货质量查验把关不严,部分小食杂店、小商、小贩标准化程度较低,规范管理难度大。 3、农产品监管难度大。一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意识不强,缺乏技术规程、标准化生产意识,降低了农产品质量。二是农产品准入监控难,有些农产品进入市场往往声称是自产自销,实际产地无法追溯,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三是由于土地、海水污染等客观因素,造成许多农产品重金属等含量超标,仅靠市场监管无法从根本上加以改善。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评价发现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和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建议区财政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农贸市场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农贸市场追溯体建设)进行财政支持;四是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查处力度。 (二)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项经费169.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概况: 按照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为深化我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夯实乡镇(街道)食安办实体化运作,加大对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市场监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逐步建立起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结合黄岩区政府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工作安排,确定了2017年度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项目目标任务: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和市场监管平台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市场监管平台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项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同时结合“四个平台”建设的新要求。调整成立了乡镇(街道)食安办主任19人,市场监管平台协调小组组长19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57人,并加大人员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市场监管平台相关内容的培训力度,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 (1)、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 2017年度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经费支出合计169.5万元,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全区已配备57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完成率100%; (2)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力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力量,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巡查以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隐患处理等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开展排雷“百日攻坚”行动。自3月1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紧紧围绕“一部二区三边”和“十个一”,召开部署会,积极行动,累计出动9876余人次,组织联合执法26次,抽检769批次,检查重点区域、场所4280处,共开展了26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7次联合“夜巡行动”、“周末整治”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案件41起,共计罚没款59.94万元,移送公安14起,以强有力的手段力促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显成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我区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区域为重点,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共检查餐饮单位2900余家,整改486家,出动执法人员7890人次;检查小作坊85家,出动执法人员300多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19多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80多人次,取缔无证经营7户,查处违法案件20起。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根据《黄岩区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黄食安委办〔2016〕11号),我区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共检查兽药生产单位5家,兽药经营单位2家,生猪屠宰厂1家,检查水产品养殖单位66家(其中鲫鱼养殖单位37家),检查畜禽水产品零售交易市场104个,畜禽水产品销售单位390个,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97家;共开展定性定量检测10584批次。二是深化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摸清辖区内经营主体底数,做到食品安全信息、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排查,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巡查表格、无证(照)登记簿、农村聚餐登记簿、投诉举报登记簿、会议活动记录登记簿等内容,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各项内容进行巡查登记,并按照每个村(居)社区和经济户口建立起“一村一档”,“一户一档”“线下”纸质化监管模式,真正做到监管“痕迹化”,档案“规范化”,查找“便捷化”的“线下三化”。 (3)加强校园巡查力度,确保校园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充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及周边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和开学期间等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巡查、宣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力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4)创新市场监管平台建设。 围绕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创新性开展市场监管平台示范创建提升建设,实现 “食安通”软件和“四个平台”软件之间的互通,真正实现了信息接收、交办处置、信息反馈等的全环节闭环流转,成为市场监管平台工作人员、派驻机构人员、全科网格员有效实现痕迹化监管和提升工作效率的“掌中宝”。 2、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分值,单位评价组给出的我局2017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为96分,其中业务指标得分为66分、财务指标得分为3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内容较多,尤其是增加市场监管平台新内容后,食品安全协管员需要学习的内容更多,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存在的问题,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加大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局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属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23万元,比上年551.47万元增加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人员及工资标准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13、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4、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15、信息化建设: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发放离退休费及津补贴。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办公楼房租、四品一械(四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一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抽验、稽查、宣传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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