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2/2018-5997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西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8-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6 14:50   来源: 西城街道 字体:[ ]

 

黄岩区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文件

 

 

西政发201853

                                         

 

 

关于印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社区,各单位:

现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黄岩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87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政法委。

 黄岩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8720日印发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三治融合”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黄综委〔20181号)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五届二次党代会、区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覆盖、完善提高”的要求,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推广力度,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黄岩“两个高水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基层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全面修订,合法性审查全面完成,村(社区)居民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二)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常态化,法律素养普遍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逐步养成。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全年培育20家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市级指导标准,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巩固率达100%,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完成全覆盖,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三)基层德治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地方传统美德深入人心,道德的引领、规范、约束作用明显,基层社会具有良好的崇德向善风尚。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进一步加强,作用进一步彰显,到2022年基本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

(四)基层善治目标进一步实现。全面树立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观念,“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愿景进一步实现,基层群众的社会治理参与度、公共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基础上,全年高质量建设35个“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为培育乡村善治示范村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始终,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政治功能,推进党组织与其他村级组织成员交叉兼职,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途径。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管理,实施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台州市基层党建“三十条”。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责任部门:组办

(二)自治活力催化“三治融合”。大力推广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以及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票决制等民主自治形式。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强化民主管理,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组办、民政办

(三)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化“三治融合”。根据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四大”工程。实施亮牌提升工程,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挂牌子、亮身份”,扩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社会影响力;实施阵地建设工程,建立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架、法治文化点、公共法律服务点、人民调解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场所;实施法治人才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明白人”;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文艺表演、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司法所、民政办、派出所、综治办

(四)德润人心培育“三治融合”。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运用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功能作用,丰富文化礼堂法治元素,挖掘当地法治典故、道德故事、法治案例等植入文化礼堂,积极利用文化礼堂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咨询、法治文艺巡演、展播法治电影等活动。发动村民挖掘当地好人好事,突出对不文明现象的评议,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改进民风。开展“最美媳妇”“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不断激发群众的道德自觉。大力开展“好家风”建设,推动千家万户把家风家训“立”起来、“亮”出来、“传”下去,在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责任部门:宣传办、司法所、妇联

(五)社会组织助力“三治融合”。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积极搭建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平台,鼓励和引导老年协会、文体协会、环保协会、调解组织、志愿者队伍、爱心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及专业社会机构,围绕村(社区)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在扶贫帮困、防灾减灾、健康养老、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公益慈善、社区矫正、纠纷调解、犯罪预防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机制,鼓励发展乡贤组织,培育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回馈故里,参与乡村治理。(责任部门:宣传办、民政办、派出所

(六)“互联网+”促进“三治融合”。探索运用新媒体平台,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加快推进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积极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视频大联网应用体系。推进以“之江法云”微信塔群为重点的网络法治阵地建设,将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服务、“咨询热线”线上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网上服务、掌上服务等有机融合,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构建起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切实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升法律服务实效。(责任部门: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七)基层法律服务改革保障“三治融合”。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服务改革,使基层群众能用最少材料、最短时间办成事。探索部分司法行政事务村(社区)代办制。巩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突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功能。加强社区矫正阵地建设,探索创新安置帮教方式方法。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把“微法律顾问”打造成老百姓私人定制、时刻在线的法律顾问。依托村(社区)便民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式”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村(社区)公共法律“一厅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司法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配套政策,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起“三治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下步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并“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作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升“三治融合”建设水平。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引导贯穿于“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宣传我区“三治融合”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三治融合”建设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全区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专项经费。各地各部门要“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经费列入本地本单位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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