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4/2018-6007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北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8-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北城街道消防安全“强基础、除火患“行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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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7]87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强基础、除火患”行动。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监管、社会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排查整治全区域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平安黄岩“十一连创”。 二、 基本原则 1、标本兼治,先急后缓。要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治标后治本的原则。首先集中力量先“清雷”,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区域的一些突出短板和危急、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开展全领域、各环节、各类中小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机制、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疏堵结合,综合施治。以安全为中心,以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的,统筹兼顾安全效益、社会效益和发展效益,区别对待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隐患,实施精细精准施治施策,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铁腕治患,决不姑息迁就,不让一个隐患逃匿;也不矫枉过正、片面扩大。积极帮助和指导各行业消除隐患,防止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关了之、一罚了之的简单化操作,为实现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3、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持隐患整治两头抓。一头抓源头控制,一头抓存量消除。对排查到的所有消防隐患,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实行责任捆绑,销号整改。对一些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消防隐患问题,集中梳理专题研究解决,努力消除存量隐患。采取断后措施,积极引导,防止“死灰复燃”,有效控制消防隐患增量。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方位补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实现火灾事故断崖式下降、消防安全领域长治久安。 通过清底大排查、清零大整治,实现火灾起数全年同比下降50%以上。至2018年3月31日,确保街道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四、行动内容及重点 (一)开展清底大排查 1、居住出租房(含合用场所)。以流动人口聚集区、小区出租房、农村自建居住出租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为重点,结合网格化管理,全面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掌握隐患信息。 责任人员:相关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网格员 2、高层建筑。按照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重点排查已建成使用的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工业建筑。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和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民宿(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中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纳入“九小场所”。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网格员 4、工业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其中小生产加工企业纳入“九小场所”。 责任人员:相关班子成员、驻企干部 5、易燃易爆场所。以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单位和场所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驻企干部 6、老旧小区。以1998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驻企干部 7、村留地。以村留地建筑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网格员 8、厂中厂。针对同一厂区内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驻企干部 9、历史违章用地。开展历史违章用地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驻企干部 10、违章建筑。针对已供地但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建物,开展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驻企干部 11、国土资产及集体资产。对国土资产、集体所有资产开展隐患排查。 责任人员:相关驻村干部 其他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区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排查。 各责任人员应履行好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 (二)开展清零大整治 各责任人员要结合自身职责,根据出租房屋管理“十项铁规”、人员密集场所“五个一律”、高层建筑“八个一律”、电动车“三个一律”、危化品企业“五个一”等刚性规定,制定出台隐患整治方案及措施。并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对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专人巡查看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实行关停查封;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实行挂牌督办。 按照大整治“清零见底”要求,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历史违法用地分类处置,12月15日前完成居住出租房(含合用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易燃易爆场所、老旧小区、村留地、国资及集体资产、违章建筑等9大专项整治;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厂中厂”专项整治。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提出整治方案交区消安委“一事一议”。 (三)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区火警到场处置不超过5分钟、镇区不超过10分钟,村不超过15分钟的建站标准,逐步实现全街道村级消防站全覆盖。 进一步提升村居志愿消防队、社区及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水平,完善运行制度,统一指挥体系,划分作战单元,充分发挥第一时间到场扑救的作用,实现“救早、救小”目标。 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推广各类火灾技术防范措施。结合后庄村居住出租房“旅馆化”管理试点工作,推广共享电瓶与电瓶车。分类推广新型不燃外墙保温材料、智慧用电、远程监控、智能预警等火灾防控新技术、新产品,切实提升建筑火灾技防水平。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消防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培训 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大体验活动,切实营造“全覆盖”宣传氛围。通过养老福利机构、老人协会,精准掌握辖区鳏寡孤独及行动不便老年人情况,做好老年群体面对面宣传,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学校课程传授火灾科学知识,通过展示各种消防器材,师生互动,提升火灾自救能力;依托现有区、乡两级消防教育场馆(室)等固定场地分行业、分群体开展“体验式”消防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及自救技能。 定期对乡镇专职队、志愿队开展轮训,切实提高战斗力,增强基层灭火救援能力。开展街道机关干部,基层网格员隐患排查业务培训。 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深入开展跟踪报道。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每周曝光火灾隐患,业主现身说法,并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包干制度。街道班子成员包干到村(居、社区),其他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包干到户。其中辖区内3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包干,10至29人居住出租房屋由部门和街道班子成员包干。 2、建立街道领导值班消防巡查制度。每天明确一位(其中12月1日至6日两位)街道领导进行消防值班,带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建立火灾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火警、火灾(除草坪、变压器、垃圾等之外的火警)事故的,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到场。 4、建立村(居)、企业消防安全夜巡值守制度。村(居)必须建立消防安全夜间巡逻队,进行夜间巡逻。实有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1组,1000-2000人的不少于2组,2000人以上的不少于3组,有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的村(居)实行夜间联防轮值。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值守制度,尤其是企业必须配备1-2个安全员,每晚安排人员值班;30人以上出租房房东必须每晚值守。 5、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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