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8-82115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18-12-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8〕7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8-0028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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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YD01-2018-0028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吸引、培养和留住高素质劳动力,激发其参与黄岩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保障基本权益、服务梯度供给”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密围绕“产城同转、人才优先、促进融合”工作主线,统筹处理好流动人口总量与结构、增量与存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力优化流动人口素质结构,全面改善公共服务,加快形成区域流动人口生活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美丽黄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今后一个时期努力,使全区流动人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会融合氛围进一步浓厚。到2020年,实现流动人口总量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素质提升与区域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结构优化与经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构建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管理体系 1.鼓励流动人口入籍落户。根据《台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台公通字〔2017〕54号)“全面放宽流动人口落户政策”文件精神,鼓励流动人口在我区入籍入户。鼓励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地城镇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的人员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鼓励“500精英计划”人才、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落户政策,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入籍落户工作,确保入籍落户流动人口依法平等享受公共服务。(责任单位:黄岩公安分局、区流管局) 2.强化“积分制”应用。深入推进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工作。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根据个人需求提出“积分制”管理申请,各乡镇(街道)可依据申请按照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社会贡献等项目对申请人员进行量化评分。累计积分靠前的流动人口,可在随迁子女教育、创业贷款扶持、公共租赁租房等方面享有优先权。(责任单位:区流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总结推广一批“旅馆式”管理服务优秀示范(村)社区的经验,以“管理更精准,服务更温情,整治更有力,追责更严厉,居住更安全”为目标,盯牢“入住前”和“退房后”两个环节,实现房屋可控、人员可管,真正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落到实处。同时,秉承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寻求管理模式再创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旅馆式管理”多元化建设,在村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总台的基础上,将服务总台向金融机构、手机运营商基层网点以及中介、物业、村居小卖部、小超市等便民服务点拓展。重点做好巡查登记、隐患消除等工作,确保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排查率、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违法违规房东、业主查处率100%。积极拓展纠纷化解、生活服务等内容,建立“居住安全、生活安心”的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流管局、区消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流管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推广“流动人口之家”APP和微信公众号,利用“流动人口之家”APP和微信公众号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利民惠民政策。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专窗、村(社区)安排专人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法规、办事流程等咨询服务。对部分疑难问题,各乡镇(街道)经核实后提交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商议。商议结果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交付相关部门在限定日期内予以办结。(责任单位:区流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大力营造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居住体系 1.强化职工宿舍建设。认真落实《黄岩区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黄区委发〔2017〕58号)文件精神,按照“分批推进、稳步实施小微园建设,并同步配建职工宿舍”原则,对在单宗工业用地内部、工业园区周边以及拆后土地等进行职工宿舍改造建设的企业,给予适度优惠补贴。同时,基于各层次职工需求,鼓励企业搭配建设“夫妻房”“全家房”等多种房型,加快引入专业物业管理,提升居住品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黄岩规划分局、区土地征收与出让办) 2.强化闲置土地住房资源供给。本着“长规划、短安排”原则,对于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内存有并闲置的过渡房、村集体留地等,统一建立动态管理平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改造提升,用于流动人口居住使用。(责任单位:区流管局、区住建局、黄岩规划分局、黄岩城建集团) (三)着力打造量质并举、注重均衡的教育体系 1.加强教育资源供给。根据义务教育校网调整规划和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加快推进15所学校和11所幼儿园建设,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全面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提升民办教育质量。努力改善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推行非财政保障民办事业单位编制报备员额制,切实提高民办教育师资水平。组建公民办学校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学校管理联动、教师发展联动、教科研联动、德育工作联动、文化建设联动,帮扶民办学校提升办学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加大帮扶补助力度。从2018年开始,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4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通过发放“教育券”,对符合条件的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免除教育成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同本地学生同等享受学前教育阶段保教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持续优化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 1.加快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全面推进社保征缴工作,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义务。强化企业用工监测,完善流动人口教育培训等,为流动人口求职和提升技能提供便利。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就业失业登记等项目一次办结。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加强区域性流动人口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性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从源头防范劳资纠纷发生。区人力社保局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就业失业登记等情况专项检查,着力优化用工环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进一步提高优秀流动人口政治待遇。加大优秀流动人口培养力度,把优秀流动人口纳入属地乡镇(街道)各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的评先评优范围。积极发展优秀流动人口入党、入团,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居住流动人口担任村(社区)民意代表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实行辖区内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确保同标准、同对待。深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及孕产妇产前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动态监测和“关怀关爱”活动。严格落实流入已婚育龄群众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4.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推进新黄岩人文化礼堂和艺术团建设,通过举办小候鸟夏令营、培训技能讲座、新黄岩人春晚等活动,丰富流动人口业余生活。大力开展“十佳新黄岩人”等评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标杆性、品牌性的黄岩特色活动,增强流动人口参与黄岩建设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流管局) 5.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我区流动人口,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上下联动、属地管理”为主原则,亲自研究部署,配备专人专班,狠抓推进落实。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确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形成服务流动人口的整体合力,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细化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职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力度不大、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着重宣传其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善待和关怀流动人口的意识,为流动人口在我区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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