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律协〔2018〕12号
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及
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5号),以及省司法厅《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省律协《章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省辖区内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属于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并缴纳个人会费;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务部)为公司登记注册地律师协会团体会员,应当缴纳团体会费。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经省律协九届常务理事会第23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收缴个人会费,对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务部)收缴团体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各市律师协会应当按照省司法厅《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和省律协有关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义乌市的公职律师由金华市律师协会考核。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二、开展收缴会费工作
(一)会费标准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及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务部)会费标准参照省律协《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
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2000元。
2.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务部)团体会费按事务部内公司律师人数确定。公司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团体会费为每个事务部每年10000元;公司律师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1000元。
(二)请各市律师协会填妥公职律师会费清单(见附件2)、公司律师会费清单(见附件3),与其他考核材料一并报省律师协会。
(三)请各市律师协会按时完成本辖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及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务部)的会费收缴工作,并连同社会律师会费一并上缴省律协。
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对本单位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出具考核鉴定意见,并为缴纳律师协会会费提供保障和支持。
四、各市律师协会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将本辖区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律师业务开展情况汇总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分别统计),连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省律协,并同时报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由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另报省司法厅。
附: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职律师会费清单
3.公司律师会费清单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年度 年)
申 请 人
所在单位
申报日期
浙江省律师协会印制
说 明
一、持证律师必须每年申请年度考核,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申报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考核年度为上一年度。
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持证律师的年度考核鉴定工作,如实详细审核其办理业务及遵守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
四、本表作为律师的执业档案存档。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党派 | | |
| 所在单位 | | 所在科室 | | |
| 联系地址 | | |
| 邮编 | | 电话 | | |
| 律师工作证号 | | 律师工作证类别 | | 领取律师工作证时间 | | |
| 律师专业 技术职称 | | 其他技术职 称 | | 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 | |
| 律师业务特长 | | |
| 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 | | |
| 年 度 奖 惩 情 况 | 受到何种 奖励 | | |
| 受过何种 律师惩戒 | | 原因 | | |
| 受过何种党纪、政纪或行政处分 | | 原因 | | |
| 年 度 律 师 工 作 情 况 统 计 | 办理的律师业务种类 | 件/家 | 需说明事项 | | |
| 法律援助案件 | | | | |
| 民商事诉讼案件 | | | | |
| 行政复议案件 | | | | |
| 行政诉讼案件 | | | | |
| 仲 裁 | | | | |
| 非诉讼法律事务 | | | | |
| 担任法律顾问 | | | | |
| 起草修订法律法规规章 | | | | |
| 起草审查本单位合同/协议 | | | | |
| 法律咨询(人次) | | | | |
| 参与谈判 | | | | |
| 调解 | | | | |
| 提供法律意见 | | | | |
| 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 | | | |
| 起草审查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 | | | |
| 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服务活动(次) | | | | |
| 其他业务 | | | |
律 师 个 人 总 结 (包括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行业规范情况、办理律师业务情况等内容) | 签名: |
律师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
律师协会考核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市司法局备案审查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件2
公职律师会费清单
市律师协会
附件3
公司律师会费清单
市律师协会
公司律师事务部 (法务部)名称 | 人数 | 团体会费(元) | 个人会费(元)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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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抄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司法厅,马柏伟厅长、朱晓晔副厅长。 抄送:本会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发:省律协各部(室)。 |
浙江省律师协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 |